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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焦作发展大局,持续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顶格减免阶段性减免事项,2020年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21亿元。将企业缴纳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全额返还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4776万元;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政策,累计减免1864.18万元。二是深入开展“点对点”服务企业活动,统筹各项惠企资金2.53亿元,用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等,惠及企业98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推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就业创业。统筹就业资金1.26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21笔、6.05亿元,扶持自主创业7924人,带动就业1.7万人。其中,向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85笔3.59亿元。

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化水平。一是推广实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搭建焦作市电商商城,实施在线选购,积极打造价格可比、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采购模式。二是优化、升级改造电子化系统,实现线下备案向线上备案、审批转变,2020年1827个采购项目和5个采购方式变更审批项目全部实现线上备案,备案率100%。三是实施信息公开与计划备案相关联的信息公告机制,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对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链条式”管理,形成计划、信息、合同等环节关联,2020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943条。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是取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审核环节,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实现了由“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合并合同公告和备案功能,取消合同公告录入环节,提高备案效率。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地开展试行工作,保障了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有效降低供应商运营压力和交易成本。出台了取消收取采购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执行预付款等制度和政策。据测算,2020年,市本级累计减收投标保证金3200余万元。

突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一是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即可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019年9月以来,中旅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为我市52家企业提供4.2亿元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倾斜力度。2020年市本级实际采购资金14.56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10.37亿元,占比71.2%。三是实施预留份额面向832个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2020年,全市预留资金127.5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额149.2万元,完成率117%。

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该局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财政政策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