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一
关于焦作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焦作市财政局局长 郜方正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焦作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经济呈现企稳回升、稳中有进、进中蓄势的发展态势,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合计168.32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158.27亿元,实际完成158.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3%;税收完成99.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9%,同比下降9.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7%。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80.5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预算调整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33.79亿元,实际完成3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同比增长10.6%。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1.96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3.82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30.16亿元,实际完成30.32亿元(含示范区13.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7%;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63亿元(含示范区13.9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预算调整以及补助下级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2.07亿元(含示范区15.58亿元),实际完成90.74亿元(含示范区15.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同比增长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02.81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79.2亿元,实际完成79.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5%。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7.59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调整为175.92亿元,实际完成159.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9%,同比增长83%。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2.99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38.38亿元,实际完成41.74亿元(含示范区5.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8%,同比下降12.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0.47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调整为94.46亿元(含示范区7.45亿元),实际完成85.24亿元(含示范区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同比增长57.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合计3880万元,实际完成4302万元,为年预算的110.9%,同比下降54.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国企改革增加了一项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08万元,2020年度没有此项收入;支出预算为1.11亿元,实际完成8127万元,为年预算的73.1%,同比增长156.1%,实际完成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为:2019年市级“三供一业”项目部分未实施,当年度无法安排支出,2020年按工程实际进展进行了集中性支付。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880万元,实际完成3742万元,为年预算的96.4%,同比增长21.2%;支出预算为1.05亿元,实际完成5807万元,为年预算的55.2%,同比增长161.2%,实际完成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为:2019年市级“三供一业”项目部分未实施,当年度无法安排支出,2020年按工程实际进展进行了集中性支付。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48.51亿元,实际完成78.68亿元,为年预算的53%,同比下降46.6%。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141.75亿元,实际完成75.16亿元,为年预算的53%,同比下降46.6%。当年收支结余3.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04亿元。收支完成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为应对疫情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二是2020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按照上级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收支情况在省级预算中反映,市级不再填报。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38.09亿元,实际完成67.73亿元,为年预算的49.1%,同比下降50.5%。支出预算为134.26亿元,实际完成67.57亿元,为年预算的50.3%,同比下降49.4%。当年收支结余16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89亿元。收支完成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为应对疫情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二是2020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按照上级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收支情况在省级预算中反映,市级不再填报。
(二)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318.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93亿元,专项债务159.15亿元。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63.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2.64亿元,专项债务90.47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54.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29亿元,专项债务68.68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80.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01亿元,专项债务152.9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42.68亿元(含示范区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81亿元(含示范区8.64亿元),专项债务89.87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38.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5.2亿元,专项债务63.0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2020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债券112.18亿元(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1.64亿元,再融资债券20.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7亿元,专项债券91.48亿元。2020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0.37亿元,其中还本23亿元,付息7.37亿元;市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5.94亿元(含示范区9160万元),其中还本12.37亿元(含示范区6026万元),付息3.57亿元(含示范区3134万元)。
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下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强化财政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面对疫情,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有效防控疫情,众志成城筑牢焦作防线。市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市财政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扛稳政治责任,全力做好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力量保障等各项工作。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针对疫情造成的财政收入大幅下滑的严峻情况,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市各级疫情防控资金累计投入5.69亿元,其中:争取国开行专项贷款1.45亿元,新开行低息贷款5500万元。为市级各医疗机构争取疫情贴息贷款1.38亿元。
迅速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应急资金物资快速通达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采购单位提供便利。实行资金垫付清算机制,确保防疫物资能够第一时间到位。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用途,建立采购资金“联签”制,确保应急保障财政资金拨付渠道畅通。
加强财税政策保障。提请政府迅速研究制定我市23条财税支持政策,出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暂行方案》,帮助企业渡难关,助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顶格减免阶段性减免事项,全年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21亿元。将企业缴纳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全额返还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4776万元。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政策,累计减免1864.18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市政府把“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负责任的态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争取增量、盘活存量,增加可用财力,加强研判、调度库款,提升统筹水平,既保市级、又保县(市)区,全面落实“三保”支出责任。
建立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保”工作,强化“三保”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设立县级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库款调度,按月监控、按季分析“三保”运行;建立县级预算编制审核纠偏机制,确保“三保”支出预算足额保障;建立定期摸排预警机制,指导县(市)区制定“三保”应急预案。根据省政府安排,开展县级“三保”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全市未发现拖欠“三保”问题。
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方针紧抓不放。在保障“三保”、守住民生的基础上,严把支出关口,严控预算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在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2%的基础上,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六个科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压减”的原则,分别压减70%、50%、20%、15%、10%、10%。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1.42亿元,其中:市直一般性支出压减2033万元,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1689万元,占非急需非刚性专项资金的53%。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联合市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全市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清理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1亿元,清理收回的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
3.抢抓政策机遇,全面加强对接争取。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深入实施高水平规划引领行动、高质量项目攻坚行动、高效率上下畅通行动、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精准研判国家、省政策走向,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确保“六稳”“六保”支出需求。2020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政策性资金184.7亿元,较2019年增长183.1%。
积极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全市全年申报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1.64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一般债券9.99亿元;专项债券81.65亿元,同比增长364%。
争取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争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3.9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和应急物资保障;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0年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车购税补助等重点专项项目56个,资金43.39亿元,较上年增长66.4%。其中: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补助资金9.15亿元,额度居全省前列。
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市共收到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31.42亿元,分配下达率100%,支出进度90.2%,惠及企业156家、群众230.88万人次。
4.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重大战略实施。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洛“双圈”联动、乡村振兴等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集聚各方面积极因素,持续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4亿元,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上级评为优秀格次。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1.86亿元,用于污染防治、能源节约利用等,在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考核中荣获全省第一名。争取再融资债券20.54亿元,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有效缓解短期政府偿债压力,目前全市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支持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筹措资金426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相关工作开展;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两山两拳”、郑洛“双圈”联动优先发展区等战略实施,助推郑焦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
支持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四城联创”工作;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百城提质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太焦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扶持政策,安排4000万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拨付140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市被评为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先进市。申报美丽乡村项目17个,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博爱县孝敬镇获批国家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修武县云台冰菊项目入选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孟州市获批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点对点服务企业活动,争取各项惠企资金2.53亿元,用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等,惠及企业98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落实科技奖励政策,推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举办首届院(校)地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招才引智大会,助力新兴科创名城建设。
5.加大民生投入,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保障列为重中之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统筹各类资金,优先向民生项目集中,持续办好幸福工程和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全市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57.59亿元,同比增长1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
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引导县(市)区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全市教育投入达到49.06亿元,同比增长7.6%。
积极支持就业创业。统筹就业资金1.26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21笔、6.05亿元,扶持自主创业7924人,带动就业1.7万人。其中向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85笔、3.59亿元。
加大困难群体保障力度。拨付各类救助资金4.15亿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提高城乡特困群众供养及低保标准等,保障困难群体最低生活标准。
助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69元提高到74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
6.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发展。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积极推进各项重点改革,破解难题,集聚发展势能。探索谋划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专项资金考核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量效益。
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细化出台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直291家预算单位、1719个预算项目全部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闭环管理,对重点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重点评估评价资金12.76亿元,结果应用涉及资金1.81亿元。
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市属投融资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支持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争创AA+信用评级主体,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功争创AA信用评级主体。拓宽投融资渠道,有序推进PPP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全市共有32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质增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41家企业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91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评审。围绕强化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扎实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22项,审查资金52.6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27亿元,审减率4.3%。
7.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激励担当作为,不断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健全财政与人大工作联系机制。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增强预算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叫响“公开和廉政”的财政底气。
激发财政工作活力。优化提升财政队伍结构,建立财政青年学习论坛、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新进人员轮岗等人才培养机制,落实职级并行政策,激励财政队伍担当作为。
2020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收官画上了圆满句号。回顾过去的五年,焦作财政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期间,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到718.47亿元,比“十二五”增长50.4%。二是重大战略支撑有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财政规划目标有效落实。支持三大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焦一体化、“四城联创”“两山两拳”等重大战略、重要布局、重点工作。2020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122元,较好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目标。三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重点民生领域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开源节流,“十三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1352.87亿元,年均增长9.5%。其中,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047.2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6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4%,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四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治理能力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断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调整,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财税部门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对税收的贡献率不高,房地产、建筑业税收规模偏小,重大支撑性财源不足,新的税收尚未形成规模;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转型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牢;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没有压实、低效无效支出仍然存在,预算法治意识、绩效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部分县(市)区债务负担较重,财政偿债压力较大等。
二、2021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财政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深入开展“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惠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及“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郑洛都市圈“双圈”联动、一体发展等布局加快形成,我市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机遇,财政经济将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但受经济结构转型提升、新增财源不足、一次性财力补助退坡等因素制约,财力的增长不能有效保障各方面的资金需求,综合判断,2021年预算收支依然保持紧平衡状态。
通盘考虑,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5%。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需要着重把握四个原则:一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二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三是兜牢“三保”,保障重点;四是深化改革,强化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06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9.1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7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21.07亿元,上年结转1.7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4.6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18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0.9%,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7.4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4.6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2亿元(含示范区14.1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8.1亿元(含示范区20.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7亿元(含示范区17.2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8.1亿元(含示范区2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2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12.5亿元,收入总计131.7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37亿元,加上调出及债务还本等22.42亿元,支出总计131.79亿元。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11亿元(含示范区13.0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6.44亿元,收入总计87.55亿元(含示范区13.3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9亿元(含示范区11.45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等16.06亿元,支出总计87.55亿元(含示范区13.3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7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742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82万元,收入总计7595万元。按以收定支原则编制支出预算7595万元,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430万元,国有企业改制脱困4703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0万元,转移支付支出382万元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06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5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35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7.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34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6.04亿元。支出预算71.3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4.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48亿元。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月21日,市级已预拨资金94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运行等方面支出。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焦作市全市和市级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在预算执行中,对于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清晰支出方向,精准资金用途,体现质量和效益。
三、2021年主要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布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的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落实支出保障责任,扎实做好“三保”工作
进一步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将转移支付资金与自有财力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有效提高支出保障水平。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化“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强化对县(市)区的“三保”监控。建立定期核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事前审核和预算执行约束的有机衔接,制定“三保”应急预案,加强分析研判,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民生和亟需支持的领域。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基础性全局性重点工作,增强重大战略的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市级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沿黄生态廊道、黄(沁)河“清四乱”、小浪底北岸灌区配套工程、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配套工程等建设,助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高地。加强重大规划及项目前期,市级安排资金2800万元,聚焦“郑洛双圈”、郑焦一体化、“两山两拳”等重大战略实施,推进重大战略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安排资金1.4亿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农业提质增效、农村路网改造等,支持修武县创建全省乡村建设行动样板县及县(市)区农业产业化项目,保障农民丰收节省主会场活动。推动中心城区提质建设。围绕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市级安排资金2200万元,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3亿元财政体制调节基金,支持县域经济“三起来”示范县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畅通上下对接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深入实施“四高”行动,积极探索上级政策与我市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畅通上下对接渠道,最大限度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加强政策研究。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及时掌握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制定目标计划,建立任务清单。加强项目谋划。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跟踪,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大盘子”。加强资金争取。坚持常态化向上汇报争取、对下服务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政策性资金和各类债券额度争取工作,对重点项目资金定时间、定专人对接。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争取项目资金表彰办法,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先进县(市)区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支持培优支柱动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在我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市级安排科技专项经费3000万元,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市级安排专项经费1500万元,支持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支持新基建新经济发展,市级安排5G等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加快以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建设数字焦作。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支持联动郑洛两大都市圈,推进我市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市级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00万元,全力服务引资金、引项目、引人才、引信息。巩固太极拳申遗成果,支持“一赛一节”及跨境投资与贸易对接会等活动。大力引育创新人才。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市级安排“引才聚焦”工程落户补贴资金1400万元,落实好科研经费、住房保障等政策,安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扶持资金800万元,积极做好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相关工作。
(五)支持保障民生改善,持续办好民生实事
将民生保障列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集中财力惠民生,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距离老百姓更近的地方。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市级安排3.4亿元资金,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市级配套经费2280万元,深入实施健康焦作行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市级安排生态发展专项资金9891万元,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巩固清洁取暖试点成果,支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市级安排资金5000万元,深入推进平安焦作建设,支持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雪亮工程”攻坚,助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坚持依法理财、为民服务,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强财政中期规划与财政“十四五”规划的有机衔接,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管理范围全口径、管理主体全覆盖、管理环节全过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管理、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市与县(市)区发展活力,促进地方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执行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实时监控,牢牢守住债务风险防控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债务管控力度,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并及时偿还债务本息。进一步规范举债机制。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可承受能力举借政府债务,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专项债券管理,优先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认真开展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防企业债务风险。突出抓好高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识别、检测和管控,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规划好各期债券发行和兑付衔接,坚决防止发生违约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落实党政同责、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八)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和推动新时代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财政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规范理财行为,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各项财政工作健康发展。提升财政队伍建设水平。深化“传帮带”机制,内增素质、外塑形象,注重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历练队伍,全面提升财政队伍素质,着力打造“坦诚、谦和、专业、勤奋”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奋力谱写焦作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重要词语解释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百园增效”:2020年12月4日,我省正式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工作目标是,到2022年年底,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