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焦作市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保障机制,夯实法治财政工作基础
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构建责任落实、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去年先后4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强调要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硬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推动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落实落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焦作市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去年初,制定印发了《焦作市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2020年度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和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协同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了领导层、科室负责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层面的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构筑了“5433” 财政法治工作协同推进机制(领导层面履行职责主要有五项:一是熟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行政要求;二是知悉依法行政考核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三是坚持学法述法;四是坚持每季分析研究法治建设情况;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科室负责人履行职责主要有四项:一是熟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行政要求;二是熟悉科室在依法行政考核与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内容;三是牵头事项要统筹落实到位,汇总及配合事项要及时报送;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学法述法。法治联络员履行职责主要有三项:一是对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了如指掌;二是主动向科长提出落实工作建议;三是按时报送分管事项或责任事项落实情况。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职责主要有三项:一是牵头落实全局法治财政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二是牵头拟订党组会学法议题,牵头组织全局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三是做好工作沟通、协调、通报及年度总结、考核、表彰等工作),高效推进了工作落实。
(二)完善依法理财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为引领,系统提升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财政局领导集中学法计划的通知》,明确学习方法、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及承办科室,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2020年,组织130余名财政干部到西安交大、浙大学习培训;先后邀请省财政厅、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市保密局和市国安局等专家,讲解《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保密法》等,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推动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基准制度。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焦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结合财政实际,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暂行)》,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设置了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档案室,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三是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焦作市财政局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内部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机制,依据考核指标进行检查并评分反馈,将相关考核结果纳入局机关科室(单位)整体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挂钩,提高各科室(单位)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强法治财政力量建设。健全法制机构,充实法治队伍,落实经费保障,为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在单设法制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持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基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4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做好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落实《焦作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熟悉财政工作和国有企业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要法律事项进行审核并提供咨询服务。去年,妥善处理了综合管廊项目、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王祖华档案遗失行政诉讼,以及河南轮胎集团与河南博源集团就坚固水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应诉。三是加强法治工作经费保障。2020年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安排法治工作经费26万元,有效保障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聘请法律顾问等各项工作开展,为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依法履行职能,扎实做好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见效。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迅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从资金、物资、政策、力量等方面统筹推进,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及时调拨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去年,全市各级疫情防控资金总投入5.7亿元。全力畅通物资供应。迅速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用途,建立采购资金“联签”制,确保应急保障财政资金拨付渠道畅通。全面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意见和措施,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全员调动财政(国资)力量。局党组、国企工委充分发挥领导引领示范作用,96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指导市属29家国有企业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力量保障。多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表扬,1人荣获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社会保障科荣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营造法治财政良好环境。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企业社保“减、免、缓、降、返”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对接、沟通、协作,建立统筹协调、分工明确、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使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2020年,全市减税降费累计20亿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市财政局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焦作市非税人工智能征收平台”,打造焦作非税“线上收银台”,2020年通过电子化缴费业务量达110万余笔,收缴非税39.83亿元;提高国库电子支付水平,去年共受理审核财政直接支付业务8221笔,直接支付资金43.09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资金正常运转,进一步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受到服务对象好评。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坚持与“放管服”相结合,以“放、管、服、专、实”为着力点,简化了程序,优化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提升了采购效率,规范了采购流程,完善了平台功能,建立了长效机制,拓展了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审批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少为1个。全面开放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市场,规范进场交易流程,强力推进合同履约,加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全力推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入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四是助力诚信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建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单、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财政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积极与法院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打造诚信法治环境。
(三)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健全管理机制,着力以改革强化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强化预算法治约束。我局将2020年9月确定为学《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学习月,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重点辅导与分组讨论相结合、集中测试与实质提升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依法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各项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开设县(市)区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建立月调度机制,对“三保”支出保障有困难的县(市)区进行专项调度;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库款监测和调度,增强财政库款支配能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严格预算绩效约束;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以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监控和评价为手段,以制度和体系建设为保障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0年,实现96家预算部门、291家预算单位、1719个预算项目100%的评价。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2020年政府预算、2019年政府决算和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统计数据已全部按规定及时间向社会公开,且在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中位居前列。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发言,集体讨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狠抓内部监督工作。将内控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以“找不足、查薄弱、寻差距”为目的,以“促规范、补短板、提成效”为目标,以业务开展、履职及内控情况为重点,对21家内设科室(单位)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真正发挥内控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作用。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提高预决算报告编报质量,认真执行预决算报告审议意见,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配合做好审计工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三、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法治财政工作成效
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去年,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焦作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作市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两份文件提出了保留和废止意见。同时,依据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区分科室,明确责任,对涉及财政部门的4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逐项进行了研究清理,没有与民法典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使用。
(二)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认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财政行政执法实际,根据业务性质,明确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财政监督科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不断提升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完善普法机制。认真梳理总结了“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财政干部职工普法计划,将法治专题学习培训作为必修课程,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注重学法效果。先后举办“预算法实施条例”“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治专题讲座,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以“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学习宪法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市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人员进行集体宪法宣誓活动,邀请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孙保红律师,对宪法进行了解读,深入学习宪法精神。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张贴宪法海报、悬挂宪法宣传横幅、发放宪法读本彩页和参观全市“七五”普法成效展,以及宪法进机关等活动,多形式宣传宪法精神,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宪法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上级的要求和法治财政建设的目标,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方面,少数干部对法治财政建设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另一方面,普法形式还需要不断创新。实际工作中,对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探索创新不够,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的生动性、多样性和吸引力。
四、全力落实“5433”工作机制,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我们将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站位,综合统筹,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全力推进“5433”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要求,把学习贯彻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依法理财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依法行政具体举措,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对财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贡献财政力量。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持续推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财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财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梳理、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有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七)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上级“八五”普法计划,制定财政部门普法计划,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内容的学习,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影响力。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