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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河南段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破冰

近日,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联合印发《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通过“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进一步完善提升黄河河南段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河南人民的“幸福河”。

《方案》明确,黄河流域河南段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为包括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示范区在内的沿黄地区。2021—2023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方案》提出四项主要措施:

一是省级引导,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期间,省财政紧紧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统筹省级相关资金,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且推进较快的市县给予资金激励,支持引导沿黄市县有序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试点先行,推动市县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鼓励沿黄各市抓紧加快建立本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具体办法,试点初期,省财政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对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成效突出的市给予激励,鼓励地方早建机制、多建机制。

三是政策创新,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研究建立补偿标准体系,推动横向生态补偿逐步由单一生态要素向多生态要素转变,丰富生态补偿方式,加快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多种现实转化路径。拓宽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覆盖范围,鼓励地方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深入实施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大气、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要素综合补偿试点。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逐步以点带面,形成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四是资源共享,强化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数据支撑。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统筹整合相关数据,汇总集成黄河流域森林、草地、湿地、湖泊、生态流量、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督促工作开展、实时发布数据、强化沟通协商、跟踪补偿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