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福利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福利院老年公寓楼项目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及景观提升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福利院老年公寓楼项目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及景观提升主要内容:拆除老年公寓楼外墙保温板及面层,安装新的保温层及真石漆;楼梯间内墙铲除原墙漆,抹水泥砂浆,刷乳胶漆;A、C区卫生间吊顶更换为铝薄板成品集成吊顶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行二〔2016〕36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福利院老年公寓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总投资3949.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618.01万元,由中央投资1000万元,市财政配套2255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福利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0〕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10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福利院原报预算金额为2,263,372.4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765,377.60元,审减金额497994.84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