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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殡仪馆大门外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殡仪馆: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殡仪馆大门外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殡仪馆大门外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位于殡仪馆大门外南侧,主要内容:拆除旧房子,新建停车场、砌筑围墙,种植造型黑松等苗木,新建职工停车棚,改造储藏室等。

资金来源:2020年城区免除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费五城区上解资金58万元,2021年收费安排36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殡仪馆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0〕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4期(8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殡仪馆原报预算金额为940,310.2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735,022.02元,审减金额205,288.21元。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专业工程暂估价5.75万元,其中机动车停车场识别车牌号车档安装2.3万元,太阳能路灯4000元/2个,职工车棚强弱电0.85万元,储藏室改造2.2万元,应在招标时明示。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