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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公寓楼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及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申请,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公寓楼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公寓楼项目位于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内,主体四层,建筑面积4457.34平方米,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室外配套设施、消防工程、道路景观工程等。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发改委批复(焦发改行二〔2019〕334号),批复概算总投资1,597.6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0〕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原报预算金额为13,577,058.62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2,815,168.62元,审减金额761,890.00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共包含暂列金额100万元,电梯专业工程暂估价20万元,监控室设备暂估价3万元,请你单位在招标中明示。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