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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10KV供用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气象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10KV供用电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10KV供用电工程位于市高新区,东临怀玉路。主要施工内容:主供电源—神州西左线#20杆下线,沿怀玉路向北至气象局新建人影指挥中心西南角分线箱,由分线箱至新建630KVA箱变;第二电源在环境监测站北侧新建计量分线箱,由分线箱电缆至315KVA箱变,新立12米砼杆1根,新立10米砼杆1根,配套混凝土基础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焦发改投资〔2013〕186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气象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9〕5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1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气象局原报预算金额为1,189,534.9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036,937.24元,审减金额152,597.69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材料价格的调减;

3、定额子目的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1、本工程包含暂列金额2万元,请你单位在招标时明示;

2、因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调整,原中心文件焦财审预字〔2017〕34号作废。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