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热身池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热身池改造工程,位于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内,主要工程内容:拆除原有天棚、灯具,更换喷淋喷头,天棚和墙面喷涂防潮涂料,安装照明灯具及管线,安装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等。
资金来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执行豫建标定〔2019〕5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9年第6期(12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和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方案及现场情况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559,405.2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65,461.18元,审减金额93,944.02元。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3万元,应在招标时明示。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调整部分子目,部分材料价格、工程量调整。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