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广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0年度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广利灌区位于我市西部,属国家大型灌区,渠首位于济源市五龙口沁河出山口,灌区范围涉及济源、沁阳、温县、武陟4市24个乡。本次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广利总干渠、新利渠、王召一支渠、王召二支渠4条渠道衬砌;改造渠首闸房,1号跌水闸、2号跌水闸、一干进水闸、二干进水闸、南程节制闸、水东调蓄闸等拆除重建及灌溉试验配套等。
资金来源:国家及省补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广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广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行一〔2018〕23号)、施工图、工程量计算底稿、预算书等资料,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版)、《河南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1期,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根据相关规范及送审资料等,勘查现场做好记录,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主材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广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为30,079,362.99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6,791,024.89(含暂列金额1,165,000.00元)元,审减金额3,288,338.10元,其中:
(1)1标段送审金额3,643,179.05元,审定金额3,470,294.30元(含暂列金额150,000.00元),审减金额172,884.75元;
(2)2标段送审金额3,521,168.60元,审定金额3,422,232.21元(含暂列金额150,000.00元),审减金额98,936.39元;
(3)3标段送审金额3,470,392.73元,审定金额3,360,517.08元(含暂列金额145,000.00元),审减金额109,875.65元;
(4)4标段送审金额3,597,706.94元,审定金额3,449,615.73元(含暂列金额150,000.00元),审减金额148,091.21元;
(5)5标段送审金额3,795,088.17元,审定金额3,512,111.12元(含暂列金额140,000.00元),审减金额282,977.05元;
(6)6标段送审金额3,605,666.65元,审定金额3,383,445.18元(含暂列金额140,000.00元),审减金额222,221.47元;
(7)7标段送审金额3,988,967.89元,审定金额3,353,813.39元(含暂列金额150,000.00元),审减金额635,154.50元;
(8)8标段送审金额2,891,738.96元,审定金额2,838,995.88元(含暂列金额140,000.00元),审减金额52,743.08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应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原则上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52号文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重要事项说明:
1.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部分及9标段不属于建安费,不在评审范围,本次审核结果不包含上述内容,由焦作市广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自行考虑;
2.各标段所含暂列金额情况请焦作市广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在招标中明示。
六、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