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市财政局积极筹划,精心组织,于近日圆满完成了2021—2022年度市级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共确定会议定点场所11家。
这11家单位分别是焦作市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新月季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万方大酒店有限公司、焦作市轩成大别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焦作市云水涧酒店有限公司、焦作市格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州铝厂有限公司中州宾馆、焦作逸美酒店有限公司、焦作阿里妈妈大酒店有限公司、焦作市鑫忆诚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和焦作市万芳假日酒店。
根据《焦作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举办的以外,须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各单位可以根据定点场所的地域位置、价格、服务等因素,自主选择定点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