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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严格处置罚没物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罚没物资管理,根据《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对2020年6月份以前的罚没物资(含遗留问题)进行清理、移交和接收。

在移交罚没物资过程中,该局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所移交的物资进行逐以清查、核对,并在《焦作日报》上刊登处置移交公告。

截至目前,该局已接收处置罚没物资摩托车、电动车1538辆,小型车辆233辆,监督回收公司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