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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十一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经济运行推进会工作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分析调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持续回升;严格资金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及重点领域有效保障,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09.53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60.35亿元,同比增长1.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8.8%;上划省级收入1.32亿元,同比下降37.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86亿元,同比增长2.3%,增收3.2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8.52亿元,同比增长3.9%1.0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3%,其中:市直完成16.02亿元,同比增长3.1%;示范区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9%。四城区完成41.44亿元,同比增长4.8%,增收1.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六县(市)完成77.9亿元,同比增长0.4%,增收0.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7%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93.14亿元,同比下降6.2%,减收6.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4.7亿元,同比下降4.1%,占税收的48%;小税种完成48.44亿元,同比下降8.1%,占税收的52%。非税收入完成54.72亿元,同比增长20.9%,增收9.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02.6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5%,同比增长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49.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2%,同比下降2.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6.6%,低于序时进度35.1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短收36.0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54.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6%,低于序时进度36.1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短收35.5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35.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7%,低于序时进度36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短收22.67亿元。六县(市)完成23.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8.2%,低于序时进度33.5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短收13.34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0.36亿元,同比增长0.6%,增支1.6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18亿元,同比下降5.6%减支4.9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3%,其中:市直完成67.61亿元,同比下降7.1%;示范区完成14.56亿元,同比增长1.9%。四城区完成40.88亿元,同比增长9.5%,增支3.5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6%。六县(市)完成157.3亿元,同比增长2%3.0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1%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12.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2%,同比增长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7.77亿元,为年预算的76.7%低于序时进度15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51.67亿元,为年预算的58.3%低于序时进度33.4个百分点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82.28亿元,为年预算的74.1%,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55.7%。六县(市)完成60.92亿元,为年预算的74.7%,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1.2%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增持续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7.86亿元,同比增长2.3%,较上月回升1.6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93.14亿元,同比下降6.2%,降幅较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收入完成44.7亿元,同比下降4.1%,降幅较上月收窄1.5个百分点,收窄幅度较税收高出1.4个百分点,支撑拉动作用开始凸显。从收入项目看,增值税完成28.45亿元,同比下降5.4%,降幅较上月收窄1.9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10.44亿元,同比增长2.6%,较上月提高0.6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完成2亿元,同比下降14.4%,较上月收窄1.5个百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81亿元,同比下降5.2%,较上月收窄1.6个百分点。

(二)工业税收增速年内首次转正1-11月份,全市工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4.07亿元,同比增1.3%增速年内首次转正从行业看,采矿业、制造业地方级税收分别完成1.08亿元、29.14亿元,同比增长1.5%0.1%,增速均实现年内首次转正;电力、热力行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85亿元,同比增长11.5%从重点税源情况看,河南上岛实业纳税额15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1284万元,增长261.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额19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259万元,增长181.8%;河南大咖食品有限公司纳税额13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520万元,增长100.3%国家能源焦作电厂纳税额59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4658万元,增长372%;金冠嘉华电力纳税额4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123万元,增长87.7%;华润电力纳税额16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864万元,增长21.1%

)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较好。1-11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80.36亿元,同比增长0.6%持续加大创业就业投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207.08亿元,同比增长1.3%,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0.7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3.9%,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三大攻坚、“双十”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项目。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传递信心、压实责任、创新举措、挖潜增效,全面梳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努力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一)全力冲刺,努力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加强收入征管,继续强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税收及时收缴入库;督促各执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密切关注土地交易情况,确保土地收入及时入库。抓好支出管理,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预算指标和资金的往来对账工作;继续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全面保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湖州晋江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全面统筹,聚力增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保障各项污染防治资金,助力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全力支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郑焦一体化、“双十工程”等重大战略、重点工作。

(三全局统筹精心谋划明年工作。继续引导预算单位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控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三保”不动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继续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加大消化清理暂付款力度,提升国库现金保障水平,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培育财税增长点,加快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全市财政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