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
2019年7月22 日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
2019年7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