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26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郜方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合计156.52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154.22亿元,实际完成156.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7.5%;税收完成109.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7.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0%;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58.16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01.13亿元,实际完成297.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8%,同比增长10.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6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1.59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2.45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9.29亿元,实际完成29.81亿元(含示范区12.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同比增长0.7%;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09亿元(含示范区13.61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扣除补助下级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0.79亿元(含示范区16.85亿元),实际完成90.62亿元(含示范区16.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5.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94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95.76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72.58亿元,实际完成78.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8%,同比下降14.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93.85亿元,执行中调整为97.51亿元,实际完成87.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6%,同比增长5.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18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3.86亿元(含示范区0.60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43.27亿元,实际完成47.71亿元(含示范区0.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3%,同比下降16.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2.35亿元(含示范区0.62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年结余等安排支出,扣除调减支出预算、调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1.52亿元(含示范区0.96亿元),实际完成54.07亿元(含示范区0.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9%,同比增长12.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5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2616万元,实际完成3087万元,为预算的118.0%,同比下降0.4%;批准的支出合计8997万元,实际完成2223万元,为预算的24.7%,同比下降71.2%。主要原因是由于“三供一业”项目部分未实施,造成当年度无法安排支出,相应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27.53亿元,实际完成147.32亿元,为预算的115.5%,同比增长20.0%;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127.80亿元,实际完成140.67亿元,为预算的110.1%,同比增长21.5%。当年收支结余6.65亿元。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7.99亿元(含示范区0.55亿元),实际完成137.33亿元(含示范区0.49亿元),为预算的116.4%,同比增长20.6%;批准的支出预算121.05亿元(含示范区0.41亿元),实际完成133.83亿元(含示范区0.49亿元),为预算的110.6%,同比增长22.2%。当年收支结余3.50亿元。
(五)政府债务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23.33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91亿元,其中:市本级93.93亿元,县(市)区97.07亿元。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未超出核定的债务限额。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总的看,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努力挖潜增收,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有力地支持了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和民生的改善,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压力较大,收入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债券项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市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意见和建议按类别和单位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求按照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70亿元,为预算的47.4%,同比增长1.3%;税收完成50.30亿元,为预算的42.8%,同比下降9.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4.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2.6%,同比增长3.1%。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1亿元(含示范区6.54亿元),为预算的45.1%,同比下降3.0%;税收完成6.55亿元(含示范区4.51亿元),为预算的48.1%,同比增长11.6%,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带动契税增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18亿元(含示范区9.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9.8%,同比增长6.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90亿元,为预算的20.3%,同比增长47.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5.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0.6%,同比增长85.5%。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1亿元(含示范区0.22亿元),为预算的20.3%,同比增长67.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13亿元(含示范区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1.5%,同比增长56.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暂无收入,主要原因是企业收入和支出集中在下半年实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26亿元,为预算的39.2%;支出56.49亿元,为预算的39.9%。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53亿元(含示范区0.33亿元),为预算的37.9%;支出53.05亿元(含示范区0.21亿元),为预算的39.3%。
5.政府债务
截至6月底,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42.93亿元,其中:市本级120.13亿元,县(市)区122.80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上半年财政收支体现了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回升,增幅由负转正。克服疫情影响,财政经济运行逐步向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一季度大幅下降后二季度持续收窄,实现由负转正,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二是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三保”、三大攻坚、四城联创等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31.1亿元,同比增长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三是财力下沉力度加大,基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坚持财力下沉、资金直达,将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全市所有县(市)区“三保”保障有力、总体情况良好。四是厉行勤俭节约,财政运行的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大力压减会议、差旅、培训等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12%、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0%的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三)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迎难而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扛稳政治责任,积极做好资金、力量、政策等各项保障工作。上半年,全市各级疫情防控资金总投入3.6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0.03亿元,同比增长9.2%;为全市各医疗机构争取疫情贷款2亿元,帮助市级医疗机构争取流资贷款1.38亿元。指导市属29家国有企业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研究制定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意见和措施,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难关。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6月,全市减税降费合计11.7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减免5.34亿元,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将企业缴纳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3887万元、工伤保险219万元、失业保险147万元全额返还企业;为各类相关企业减免租金1112万元;拨付符合条件的400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2753万元,减轻企业负担。
2.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抢抓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特别国债等机遇,争取各级各类资金156.05亿元。新增债券方面,我市2020年新增债券累计发行91.64亿元,较去年全年发行29.9亿元增长206%。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9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1.65亿元,较去年全年发行额17.59亿元增长364%。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我市争取到的新增直达资金为22.06亿元,包括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67亿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68亿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7101万元。疫情防控方面,争取国开行专项政府贷款1.45亿元、新开行低息贷款5500万元,争取疫情防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972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市疫情防控资金短缺、医用物资紧缺、防治医疗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其他方面,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5.32亿元,国省干线公路补助资金5.4亿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补助资金4.32亿元,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4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2.6亿元,乡村振兴方面资金7.44亿元,工业补助方面资金1.36亿元等。
3.压实责任,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把“三保”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全力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开设县(市)区工资专用账户,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库款监测和调度,切实保障了“三保”支出需要。出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暂行方案》,培育财税增长点。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上半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1.99亿元,同比增长72.7%,增收5.05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收回资金7972万元,集中用于急需领域。
4.站位全局,服务重点工作推进。积极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焦一体化发展、“两山两拳”、四城联创、“双十”工程等重大战略、重点工作。市级预算安排4260万元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前期工作。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四城联创”。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百城提质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四水同治”,争取专项债1100万元用于南水北调与大沙河、龙源湖的水系连通工程。安排奖补资金4000万元,保障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预算安排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资金1400万元,及时拨付中央和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资金5058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拨付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等资金2.8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惠及企业102家次。
5.整合资源,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上半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亿元,安排900万元帮扶嵩县资金,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我市在全省2019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再次取得“优秀”格次,获得省奖励资金600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节能环保资金2.7亿元,同比增长41.6%,在2020年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中期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市取得河南省第二批试点城市第一名的好成绩。争取转贷再融资债券4.35亿元,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完成隐性债务序时化债任务。
6.改革创新,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制度框架,服务新河商务区核心区、太焦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教育领域、科技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强化税收管理。积极运作PPP模式,目前我市共有32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
7.纾困解难,着力改善基本民生。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上半年教育投入29.66亿元,同比增长7.2%。科技支出1.67亿元,服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4亿元,扶持自主创业5828人、带动就业10064人。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63亿元,保障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年增加30元。
8.完善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和对市属国有企业授权放权清单,促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稳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与8家省属国有企业签署框架协议、移交退休人员5362名,与48家央企签订框架协议、移交退休人员17416人。开展“总部机关化、职级行政化”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2020年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全市财政收入逐步开始企稳回升,但经济运行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依然不足,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加上上级出台一系列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都会制约后几个月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同时,疫情防控、教育、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加之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六保”任务等都需要保持较高财政支出强度,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维持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较大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学湖州晋江、促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为主线,围绕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持续开展“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和“三高”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努力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收支工作。一是按月测算收入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协调力度,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强化重大项目跟踪,对重点税源进行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四是开展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整治工作,盘活用好各类沉淀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五是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支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焦作发展大局。一是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发展战略,做好项目包装和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保障。三是围绕郑焦一体化、“两山两拳”等战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四城联创”、老旧小区改造、十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四是发挥先进制造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十大工业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五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全域旅游项目和现代物流综合枢纽工程建设,支持医养结合等产业发展。六是加快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农田水利建设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七是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推进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健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三)压实“三保”工作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政策落实。一是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切实抓好收支运行,密切关注并深入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落实月调度机制,加强对“三保”支出的监测和预判,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市级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对各类结余资金及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收回力度,做到应交尽交、应收尽收,着力盘活用好各类沉淀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三是多渠道开源增收。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核查漏征漏管等薄弱环节。加强土地市场分析,多方筹资保障土地收储工作,争取实现更多的土地出让收益。
(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定期通报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分析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等工程,加快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各债务单位化债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全年化债目标。
(五)抢抓重大政策机遇。实施高水平规划编制年行动、高质量项目攻坚年行动、高效率上下对接年行动。一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规划与省市重大战略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二是发动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谋划包装项目,为后续债券资金的争取打好基础。三是深挖争取项目资金的发力点,加强对接,争取主动。四是落实好工作对接服务保障机制,促进相关单位在获取信息、争取项目、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六)提升财政绩效水平。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省、市、县、企业联动模式,做优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二是完善收支考核激励办法。落实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暂行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财政收支“量”的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率和绩效目标“双跟踪”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四是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年内财政经济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加压奋进,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做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件
2020年上半年各县(市)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区 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 |
其中:税收收入 |
其中:非税 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累计 完成 |
增长% |
累计 完成 |
增长% |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
累计 完成 |
增长% |
累计 完成 |
增长% |
|
示范区 |
65396 |
5.0 |
45139 |
0.7 |
69.0 |
20257 |
16.4 |
96445 |
5.1 |
解放区 |
70011 |
3.0 |
47808 |
-22.3 |
68.3 |
22203 |
245.5 |
78783 |
4.5 |
中站区 |
45418 |
3.8 |
36497 |
-11.0 |
80.4 |
8921 |
228.2 |
56726 |
0.7 |
马村区 |
31034 |
4.4 |
19936 |
-16.3 |
64.2 |
11098 |
87.3 |
48021 |
0.1 |
山阳区 |
74427 |
1.3 |
51124 |
-24.5 |
68.7 |
23303 |
305.8 |
62717 |
0.8 |
修武县 |
75654 |
0.3 |
45056 |
-17.5 |
59.6 |
30598 |
47.1 |
158900 |
4.3 |
博爱县 |
49064 |
0.9 |
29957 |
-14.6 |
61.1 |
19107 |
40.7 |
139860 |
3.3 |
沁阳市 |
90598 |
1.3 |
59952 |
0.7 |
66.2 |
30646 |
2.5 |
229355 |
0.1 |
温 县 |
50426 |
2.7 |
34361 |
-4.2 |
68.1 |
16065 |
21.2 |
154439 |
0.1 |
孟州市 |
82072 |
1.8 |
57014 |
-2.7 |
69.5 |
25058 |
13.5 |
178758 |
0.2 |
武陟县 |
84194 |
4.7 |
55833 |
-5.7 |
66.3 |
28361 |
34.1 |
230798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