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财政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焦作市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规定了法律援助资金使用范围。将法律援助补贴、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纳入法律援助资金使用范围,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案件管理等工作提供了经费政策依据。
二是完善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分类。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分为办案补贴标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法律咨询补贴标准、代写文书补贴标准等。
三是明确了各类办案补贴标准。将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区分为民事、刑事、集团诉讼、跨区域等类型,分别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四是强化了法律援助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确保相关经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要求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或科目单列,确保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强调要全面及时公开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