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七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持续回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加快,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5.5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9.64亿元,同比下降5.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9.3%;上划省级收入0.98亿元,同比下降39.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93亿元,同比增长2.6%,增收2.4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7.39亿元,同比增长2.2%,增收0.3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3%,其中:市直完成9.67亿元,同比增长0.2%;示范区完成7.72亿元,同比增长5%。四城区完成26.92亿元,同比增长4.7%,增收1.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4%。六县(市)完成50.62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收0.8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3%。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0.35亿元,同比下降7.9%,减收5.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6%,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8.67亿元,同比下降11.5%,占税收的47.5%;小税种完成31.68亿元,同比下降4.2%,占税收的52.5%。非税收入完成34.58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收7.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4%。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13.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8.5%,同比增长0.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1位,较第9位的平顶山市、第10位的开封市分别少9.54亿元和6.57亿元,较第12位的周口市多4.08亿元;收入增幅居全省第11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1个百分点。我市税收规模居全省第11位,较第9位的驻马店、第10位的开封市分别少9.09亿元和0.48亿元,较第12位的周口市多0.55亿元;增幅居全省第16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5位,低于全省平均税比3.5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15亿元,同比增长16.3%,增收3.2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22.2%,增收3.99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3.63亿元,同比增长50.2%,增收4.5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8.9%。六县(市)完成9.52亿元,同比下降12%,减收1.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1.1%。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1.13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支3.35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07亿元,同比增长7.2%,增支3.4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7%,其中:市直完成40.88亿元,同比增长6.9%;示范区完成10.19亿元,同比增长8.6%。四城区完成26.64亿元,同比增长3.1%,增支0.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六县(市)完成113.41亿元,同比下降0.8%,减支0.8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3%。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27.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3%,同比下降1.8%。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支出增幅居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2.74亿元,同比增长117.3%,增支33.8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21.51亿元,同比增长11.5%,增支2.2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39.18亿元,同比增长120.2%,增支21.39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62.5%。六县(市)完成21.77亿元,同比增长97.2%,增支10.7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4.7%。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形势企稳向好,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升。从统计指标看,1-6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较前三个月分别回升6.3、3.1、1.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较前三个月分别回升8.9、3.6、1.0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0.4%,降幅较前三个月分别收窄10.5、6.1、2.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6%,较前三个月分别回升8.5、6、1.3个百分点;税收同比下降7.9%,降幅较前三个月分别收窄9.4、5.5、1.6个百分点。
(二)非税收入增幅较高,对整体收入拉动作用突出。年初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计提土地收益等方式,增加专项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拉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1-7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同比增长达到28%,增收7.56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2个百分点。其中:专项收入同比增长24.4%,增收0.78亿元,主要是从土地净收益中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罚没收入同比增长42.2%,增收1.55亿元,主要是公安部门将查获的“套路贷”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45.2%,主要是各级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的清理盘活和收益管理。
(三)行业间税收差异较大,重点行业尚未全面复苏。1-7月份,全市第二、三产业税收同比分别下降12.4%、3%,行业间税收分化明显。分行业看,工业税收完成21.46亿元,同比下降5.7%,其中:采矿业同比增长17.6%,制造业同比下降7.7%,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4.7%;建筑业完成4.32亿元,同比下降35.3%。受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全市工业增值税同比下降17.9%,其中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分别下降46.4%、26.4%、12.6%、23.1%、22.7%,反映出我市重点工业企业产业还未完全恢复。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税收同比增长4.3%,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下降51.3%、17.3%、14.8%,反映出疫情基本控制后,相关行业经济活力尚未完全激活,景气指数回升迟缓。
(四)财政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三保”、疫情防控、三大攻坚、四城联创等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1-7月份,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38.63亿元,同比增长4.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6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5%,较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社会保障支出增长7.8%,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27.1%。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分配惠企利民直达资金,确保了各项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三、工作安排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湖州晋江、促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关键,推动我市“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坚持“保、稳、进、蓄”并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努力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收支工作。一是按月测算收入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强化重大项目跟踪,对重点税源的收入进行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四是开展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整治工作,盘活用好各类沉淀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五是进一步抓好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二是进一步优化就业专项资金结构,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强化公共卫生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稳定居民就业和保障基本民生。三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三大改造”,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定期通报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分析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等工程,加快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各债务单位化债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确保完成全年化债目标。
(四)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省、市、县、企业联动模式,做优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二是完善收支考核激励办法。落实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暂行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财政收支量的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率和绩效目标“双跟踪”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