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行)的通知》,从7月15日起市本级政府采购全面试行意向公开,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绩效。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由预算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负责公开,公开的主渠道是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各市县分网。除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应当尽量提前公开,原则上至少于采购活动(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公开。其中,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应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应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