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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实现由负转正,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2.51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2.8亿元,同比下降8.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9.2%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7亿元,同比增长1.3%增收0.99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4.41亿元,同比下降3%减收0.4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1%;其中市直完成7.87亿元,同比下降8.8%;示范区完成6.54亿元,同比增长5%。四城区完成22.09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收0.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7%。六县完成43.2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0.8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50.3亿元,同比下降9.5%减收5.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1%,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3.52亿元,同比下降15.1%,占税收的46.8%;小税种完成26.78亿元,同比下降3.9%,占税收的53.2%。非税收入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27%增收6.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9%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33.26亿元,同比下降0.7%。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1位,较第9位的平顶山市、第10位的开封市分别少9.66亿元和5.65亿元,较第12位的周口市多1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7%,居全省第11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我市税收规模居全省第11位,较第9位的平顶山市、第10位的开封市分别少8.22亿元和1亿元,较第12位的周口市多0.39亿元;居全省第17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4位,低于全省平均税比3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9亿元,同比增长47.9%增收6.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9.92亿元,同比增长56.8%增收7.2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2.81亿元,同比增长67.1%增收5.1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1.3%。六县完成8.09亿元,同比增长25.1%增收1.6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8.7%。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4.01亿元,同比增长3.1%增支5.5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18亿元,同比增长6.8%,增支3.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3%。其中:市直完成40.53亿元,同比增长7.2%;示范区完成9.65亿元,同比增长5.1%。四城区完成24.62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支0.4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4%。六县完成109.21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支1.8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3%。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87亿元,同比下降4.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3位,占全省支出的3.1%;支出进度居全省第11位,高于全省平均进度0.4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24亿元,同比增长85.5%,增支20.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8.69亿元,同比增长15.6%增支2.5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6.13亿元,同比增长56.9%,增支9.4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57.8%。四城区完成1.45亿元,同比增长3761.2%,增支1.4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2%。六县完成17.66亿元,同比增长129.2%增支9.9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9%。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企稳回升,增幅由负转正。6月份,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以及上年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翘尾因素消除,当月财政收入增幅回升较快。6月当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2.4%,增速较上月提升15.1个百分点,进一步带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回升。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7亿元,总量居全省第11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同比增长1.3%,增幅居全省第11 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四月份、五月份增速分别回升23.9个、7.2个和4.7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一季度大幅下降后二季度持续收窄,实现上半年由负转正。

从全省情况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33.26亿元,同比下降0.7%,降幅较一季度、四月份、五月份分别收窄15.3个、10.8个和6.2个百分点,17个省辖市增幅实现由负转正。

(二)税收收入降幅收窄,单月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市税收累计完成50.3亿元,同比下降9.5%,降幅较一季度、四月份、五月份分别收窄27.8个、7.8个和3.9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1%6月当月,全市税收同比增长10.4%,连续三个单月实现正增长,13个征收税种中,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外,其余税种均实现增长,拉动税收降幅持续收窄。

分税种看,增值税累计完成14.29亿元,同比下降19%,主要是受疫情防控企业生产经营停滞和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翘尾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6.38亿元,同比增长3.8%,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收;契税累计完成2.05亿元,同比增长55.4%,主要是上半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收带动。

(三)三产税收回升较快,房地产业拉动明显。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税收完成30亿元,同比下降3.5%,降幅较一季度、四月份、五月份分别收窄42.7个、17.9个和7.9个百分点,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9.6%,较上年同期提升3.9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税收完成9.65亿元,同比增长6.1%,增收0.55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税收完成1.56亿元,同比增长29.5%,增收0.36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完成3.3亿元,同比增长13.8%,增收0.4亿元;金融业税收完成4.03亿元,同比下降0.2%,降幅较一季度、四月份、五月份分别收窄23.4个、10.2个和7.4个百分点。

(四)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及库款调度,全力保障“三保”、疫情防控、三大攻坚、四城联创等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31.1亿元,同比增长5.3%,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全市卫生健康支出20.03亿元,同比增长9.2%,增支1.69亿元,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支1.35亿元,及时拨付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等专项资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9.66亿元,同比增长7.2%,增支1.99亿元,及时拨付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和学校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三、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学习湖州晋江、促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明确目标任务,稳定财政收入形势。认真摸清全市税源情况,密切关注并深入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提前做好每月收入计划安排和预测工作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沟通,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坚持向内挖潜,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弥补财力缺口。加强土地市场分析,多方筹资保障土地收储工作,持续扩大土地出让收入规模,争取实现更多的土地出让收益。

(二)加强支出管理,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就业专项资金结构发挥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源节流增收节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以全省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各类结余资金及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收回力度,进一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

(三)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焦一体化等战略机遇,加强对上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大盘子。认真研析政策导向,再完善谋划一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充实全市专项债项目库,为争取2020年第四批和明年债券资金打好基础。协调相关部门对接省电力、烟草、金融等单位,争取更多税款分配额度,增加我市当年地方级税款。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强财政管理效能。学习湖州晋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探索省、市、县、企业联动模式,做优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预算执行率和绩效目标双跟踪机制,切实提高支出有效性。高质量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财政规划与省、市重大战略规划、其他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高质量推进项目攻坚年行动,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财政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实施“高效率上下对接年”行动,落实工作对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对接、落实相关服务保障事项,提高对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