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科工作流程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工作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申报对象:焦作所辖县(市)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具备足额偿还债务能力的,均可根据国家、省及焦作市的政策规定申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2、申报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
(1)项目单位的申请函(必要时,需附已经中介机构审查确认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报表);
(2)对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拟申请由财政部门提供还款保证的项目,项目单位需提交反担保证明文件;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如贷款国有特殊要求应同时提供中英文本);
(4)市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环境评价报告(如贷款国有特殊要求应同时提供中英文本);
(6)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
注:上述文件将根据项目类型和贷款国的贷款条件不同而变化。
再次办理,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借款主体变更:需提供申请函,必要时需提供中介机构对新债务主体财务状况的书面评价;
(2)贷款类别变更:需提供项目单位类别变更申请函,必要时需提供新的反担保证明文件;
(3)因项目单位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等产权变更或破产:需提供债务人变更申请函以及债务承接协议,必要时需提供新的反担保证明文件。
注:上述文件将根据项目类别不同或类别变化、贷款国的要求不同而变化。
3、申报流程:
(1)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2)收到申请材料后,债权债务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受理。
(3)按照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相关管理规定,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界定项目资格,并由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意见。
(4)重大项目需报送市政府审批。
(5)将经过评审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二、政府性债务、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统计工作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省财政厅下发统计报送工作通知。
2、债权债务科具体经办人员及时将报送文件及要求下发市直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
3、市直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对各自辖区内债务数据进行统计并按时间要求报送市债权债务科。
4、债权债务科经办人员对报送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无误后的数据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债权债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