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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政法科业务工作流程图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专款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省厅下达全市各县(市)区资金预分配方案。

2、各级财政部门按预分方案,商同级政法部门编列各政法部门项目计划。

3、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报省财政部门审批。

4、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5、市级财政批复各县(市)区项目计划。

6、市财政根据批准的装备项目计划,由市财政会同政法部门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7、实物配发到项目单位验收。

8、项目单位填报验收单,报同级财政审核合格后,市财政审核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