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上级追加、本级安排。科室收到省财政追加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企业基本保险转移支付资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特困户求助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优抚资金、救灾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艾滋病防治经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中医事业费、残疾人事业费等指标文件进行登记。需转入市本级社保资金专户的拨入财政专户。
2、提出分配意见。社保科按照上级要求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3、领导审批。财政局领导对文稿的内容和资金分配意见审定、签发,需有关部门会签的送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4、正式下发指标文件。根据领导批准的与有关部门达成的一致意见,起草预算发文,经预算编制局会签,正式下发指标文件,并在指标文件中提出强化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
5、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考评,追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