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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业务工作流程图

行政效能监察程序

、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受理投诉: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单位或所属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投诉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2、检查、调查:按照领导批示,对被投诉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进行检查、调查。

3、形成调查报告:检查组实施检查、调查结束后,及时将调查情况归纳整理,对被检查、调查的情况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4、上报审批: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对单位或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提出改进建议,报领导审批。

5、执行:根据最后形成的决议或意见进行执行。

6、案卷归档: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所有案卷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