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群众满意的财政所”工作程序
1、流程图
2、流程说明:
1、动员部署:创建“群众满意的财政所”活动,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创建活动,主动接受政府纠风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
2、查摆问题:组织各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进行“五查五看”,财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户,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
3、公开评议:县(市)区财政部门确定相关人员作为参评财政所的评议代表。参评财政所负责人对评议代表述职述廉。
4、落实整改:基层财政所要积极落实查摆出的问题和纠风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并进行梳理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5、考核评定:市、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民主测评的情况,对自荐单位进行考核。
6、总结表彰:对评选出的“群众满意的财政所”,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