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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人增资工作程序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工资变动申请:预算单位办理工资调整手续时,应向预算执行局计划管理科提供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新增人员审批表,附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调整表等有关资料,各单位对工资调整表中时间、金额、事由等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业务科室审核:业务科室审核预算单位送达的财政统发工资增人手续资料是否齐备、审核应发金额和补发金额及发放时间,并签署意见后送达行政政法科。

3、行政政法科审核:行政政法科审核财政统发工资增人手续资料是否齐备、审核应发金额和补发金额及发放时间、预算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负责送达局领导签属意见后送达预算编制局。

4、财政预算编制局审核:财政预算编制局审核财政统发工资增人手续资料是否齐备、审核应发金额和补发金额及发放时间、并追加预算单位统发工资预算,相应调减调出单位预算,盖章并提出意见后送财政预算执行局。

5、财政预算执行局审核:

①调入手续办理附件:《干部调动介绍信》;人事局《增人计划卡》;编委《入编通知书》;《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人事局(组织部)工资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焦作市财政统发工资新增代发人员审批表》。

②学生分配(见习期人员)手续办理附件:《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人事局《增人计划卡》;编委《入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焦作市财政统发工资新增代发人员审批表》。

③部队转业手续办理附件:《干部调动介绍信》;人事局《增人计划卡》;编委《入编通知书》;《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人事局(组织部)工资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焦作市财政统发工资新增代发人员审批表》。

财政预算执行局计划管理科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资料将人员信息、工资事项录入工资程序。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将财政工资统发数据向各代发银行发送,并拨出工资款项。若在审核时发现错误而无法执行时,将资料退回单位,并说明原因。

6、国库拨款:财政局国库科根据财政预算执行局计划管理科提供的分单位工资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开具拨款凭证送人行办理拨款手续。

7、发放工资:代发银行根据接收到的数据将工资数据、代扣事项登记至个人账户。并将加盖印章的工资表、工资条送达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将工资条送达职工。

8、单位记账: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送达的工资表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