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工资变动申请:预算单位办理工资调整手续时,应向预算执行局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调整表等有关资料,各单位对工资调整表中时间、金额、事由等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审核:
①调资手续的审核:属正常调档、调级、调标的,应提供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的工资审批表;属见习期满转正人员,应提供转正、定级审批表;属事业单位职务补贴变动的,应提供单位变动相关人员职务补贴的证明,在单位人均(不含见习期人员)职务补贴不超260元的前提下,予以变动。
②办理退休手续时,预算单位应提供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离退休审批表。
③增护理费等退休补贴需要发给长期护理费审批表和离退休工资档案(《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各种补贴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若在审核时发现错误而无法执行时,将资料退回单位,并说明原因。
3、录入: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资料将人员信息、工资事项录入工资程序
4、复核:由专人复核录入的所有数据、信息,以确保准确无误。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将财政工资统发数据向各代发银行发送。
5、拨款:国库科根据财政预算执行局提供的分单位工资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开具拨款凭证送人行办理拨款手续。
6、发放工资:代发银行根据接收到的数据将工资数据、代扣事项登记至个人账户。并将加盖印章的工资表、工资条送达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将工资条送达职工。
7、单位记账: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送达的工资表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