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十五
关于焦作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14日在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郜方正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焦作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拼搏进取、克难攻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合计156.52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154.22亿元,实际完成156.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7.5%;税收完成109.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同比增长7.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58.16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02.51亿元,实际完成297.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同比增长10.6%。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1.59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2.45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9.29亿元,实际完成29.81亿元(含示范区12.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同比增长0.7%;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09亿元(含示范区13.61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2.39亿元(含示范区16.87亿元),实际完成90.60亿元(含示范区16.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同比增长15.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95.76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75.17亿元,实际完成78.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1%,同比下降14.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3.85亿元,执行中调整为107.15亿元,实际完成87.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5%,同比增长5.6%。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3.86亿元(含示范区0.60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43.27亿元(含示范区0.84亿元),实际完成47.71亿元(含示范区0.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3%,同比下降16.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2.35亿元(含示范区0.62亿元),执行中因支出项目增加,调整为71.09亿元(含示范区1.58亿元),实际完成54.07亿元(含示范区0.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0%,同比增长12.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合计2616万元,实际完成9445万元,为年预算的361.0%,同比增长204.7%,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有市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解放区、武陟县开始编制;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8997万元,实际完成3173万元,为年预算的35.3%,同比下降59.0%,主要原因是市级“三供一业”项目部分未实施,当年度无法安排支出,相应支出减少。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616万元,实际完成3087万元,为年预算的118.0%,同比下降0.4%;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8997万元,实际完成2223万元,为年预算的24.7%,同比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三供一业”项目部分未实施,当年度无法安排支出,相应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27.53亿元,实际完成147.03亿元,为年预算的115.3%,同比增长19.8%。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127.80亿元,实际完成141.60亿元,为年预算的110.8%,同比增长22.3%。当年收支结余5.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4.92亿元。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7.44亿元,实际完成136.94亿元,为年预算的116.6%,同比增长21.1%。支出预算为120.64亿元,实际完成134.44亿元,为年预算的111.4%,同比增长23.1%。当年收支结余2.5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11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23.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5.83亿元,专项债务77.50亿元。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12.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06亿元,专项债务45.03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11.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77亿元,专项债务32.47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7.29亿元,专项债务73.7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93.93亿元(含示范区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25亿元(含示范区8.64亿元),专项债务44.68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97.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8.04亿元,专项债务29.03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2019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债券39.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50亿元,专项债券18.64亿元。2019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6.06亿元,其中还本10.64亿元,付息5.42亿元;市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6.90亿元(含示范区0.62亿元),其中还本4.36亿元(含示范区0.31亿元),付息2.54亿元(含示范区0.31亿元)。
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面对复杂的财政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砥砺奋进,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支持、服务、保障焦作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压奋进,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保持财政收支平稳。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影响,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和组织调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47亿元,居全省第10位,同比增长7.5%,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7.60亿元,居全省第14位,同比增长10.6%,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
保障“三保”支出。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基本民生领域的资金调度,保证重点工作的开展。2019年,市、县两级均按照“三保”支出要求足额保障到位。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全市压减幅度达10%以上,共压减2.25亿元,统筹用于扶贫、“三保”等民生支出。按规定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整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6.15亿元。积极清收财政对外借款,2019年当期未发生新的对外借款。
(二)创新突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全年市级共争取上级项目资金76.72亿元。其中,新增项目资金20.50亿元,主要包括清洁取暖试点市补助资金4亿元、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市补助资金4.17亿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23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资金2.08亿元、城市污水管网补助资金2751.4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8268万元、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资金500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助资金3000万元、脱贫攻坚资金1.2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8000万元、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10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68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166万元等。
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全市全年申报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9.92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一般债券12.33亿元,同比增长8.5%;专项债券17.59亿元,同比增长300%。全市共申报专项债券项目27个,申报项目入库率100%。
规范高效推行PPP模式。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有28个。其中,已落地项目24个,总投资262.17亿元;已进入政府采购阶段的项目4个,总投资15.79亿元。另有22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储备清单重点培育。
(三)统筹资金,支持重大工作推进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2019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75亿元,较上年增长12.3%,扶贫资金支出率95.9%。安排900万元帮扶资金支持嵩县脱贫攻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安排环保资金12.61亿元,实施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等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截至2019年末,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进度156.1%,超额完成全年化债任务。
支持重点工作开展。支持郑焦一体化、“两山两拳”等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四城四区”建设,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落实百城建设提质资金1.06亿元、“四城联创”资金7000万元、“一赛一节”资金1700余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完成投资8225.96万元。投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发行一般债券8.2亿元用于太焦和呼南铁路建设。统筹资金4亿元用于新河商务区建设。拨付资本金1.2亿元推进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PPP项目。支持“四水同治”和大沙河生态修复等项目。累计完成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投资4.29亿元。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减税降费25.14亿元,其中减税22.71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12.8%。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三大改造”项目34个。筹资4690万元奖补创新转型先进企业122户次。发挥应急转贷专项资金池作用,为19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5.67亿元。支持云台冰菊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推进智慧金服平台建设,成功创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建立“点对点”服务企业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吸引11家融资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向13家企业发放融资额5180万元。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财政资金2.85亿元,包括农田建设1.29亿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0.99亿元、农村户用厕所改造0.5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8.5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等。投入资金1.36亿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等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市级投入奖补资金4000万元,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安排补贴资金500万元,拨付上级财政补贴资金4903万元。
(四)加大投入,保障人民生活改善
引导财政资金投向距离老百姓更近的地方。2019年,全市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30.16亿元,同比增长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
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40.61亿元,增长7.6%。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20笔、5.44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数7481人,创业带动就业17592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城市和农村低保财政补助分别提高18元、16元,人均每月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280元、170元。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44.90亿元,增长3.7%。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政策。累计投入资金6.20亿元完成“全面改薄”项目,改善427所学校的办学条件,受益学生17.75万人。筹措资金7761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20所。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亿元,增长4.0%。市级筹措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296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发展。落实卫生健康支出31.66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490元提高到5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1.1万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月增30元。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8.74亿元,增长3.4%,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深化改革,增强财政管理效能
完善激励调节机制。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调动基层积极性。出台《焦作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事权责任实现“统一、规范、简化”。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促进了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按期完成30户“僵尸企业”处置,稳步推进“三供一业”改造,实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了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建设。
(六)完善机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依法按时向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财政事项。对市人大审查决议、审查意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到人、责任到岗。建立服务联系机制,常态化联系服务“两代表一委员”。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事项,叫响“公开和廉政成为财政人的底气”。
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力增长迟缓,过紧日子的思想需要强化;刚性支出增长持续,收支矛盾更为突出,“三保”压力加大;传统骨干税源增长乏力,稳增长的压力增大;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2020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财政预算,对于做好财政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践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紧盯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为引领,坚持“六稳六保”,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结构、强化绩效、厉行节约、防范风险,兜牢“三保”支出底线,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国资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提供财力保障。
通盘考虑,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与经济增长同步。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初步确定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结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的预期增长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按照7.5%左右测算。财政收支预算情况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32亿元,增长7.5%左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1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4.60亿元,上年结转0.1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1.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5%,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1.8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6亿元(含示范区13.82亿元),增长7%左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0.24亿元(含示范区17.1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亿元(含示范区13.9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0.24亿元(含示范区17.1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35.03亿元,收入总计128.4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61亿元,加上调出及债务还本等18.88亿元,支出总计128.49亿元。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9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34.49亿元,收入总计97.48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47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调出支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等27.01亿元,支出总计97.4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72亿元,收入总计1.11亿元。按以收定支原则编制支出预算1.11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4638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104万元和国有企业改制脱困3383万元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8.51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4.2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1.75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6.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9.9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8.09亿元。支出预算134.26亿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3.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58亿元。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3.6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1.08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截止目前,市级已累计预拨医疗卫生、社保、扶贫等方面资金7.12亿元(含示范区1.80亿元),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三保”等重点工作。
2020年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2.60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25.50亿元,已全额列入年度预算。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焦作市全市和市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四、2020年主要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化危为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积极作为,着力保持财政运行平稳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扛稳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落实落细落地财政支持政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政策保障、力量保障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切实稳定财政经济运行。疫情对财政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围绕“稳住既有税源、激励新增税收、引入新增财源、优化支出顺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增收节支工作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力保障。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库款监测,及时预警提示,支持县(市)区财政增强“三保”支出能力。
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和无效低效、非必需项目支出,一般性支出压缩12%左右。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对本级当年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支付完毕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不予结转。
(二)抢抓机遇,着力推进重大战略实施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危中寻机,推动新基建、新经济等发展,培育财政增长新动能。
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级安排4260万元(含示范区31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洛焦核心示范区建设前期工作。推进四水同治等项目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深化郑焦一体化发展。谋划郑焦一体化发展基金,促进郑焦深度融合。支持实施“两山两拳”区域生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带等工程,推动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等项目,打造1小时郑洛焦快捷交通圈,助力郑洛“双核”带动焦作提升区建设。
推进中心城区提质建设。市级安排1.2亿元(含示范区2000万元),以“四城联创”为载体,助推“四城四区”建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完成85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推进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支持大沙河生态治理等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各县(市)区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升集聚带动作用。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级安排1.91亿元(含示范区7133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产业生态融合发展。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7万户的户厕改造任务。支持争创全国全域“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市级安排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047万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县(市)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
(三)站位全局,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市级安排7800万元,足额保障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市级安排8124万元(含示范区2574万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等,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等工程。支持清洁环保装备、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产业发展。
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举债现象,确保完成2020年度化解计划。
(四)创新引领,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的核心位置,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市级安排1.23亿元(含示范区5000万元),支持“改革创新年”建设,重点用于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科技创新、三大改造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科技企业研发补助政策,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
推动制造业能级提升。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推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加快成长。发挥先进制造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制造业改造升级等六大行动。聚焦“十大工业项目”,支持河南城盾智能盾构机及矿机设备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市。支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南水北调文化旅游带、大沙河滨水景观带、南太行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康养业高端示范工程,推进太极产业新城、太极体育健康产业园等项目。支持云台山旅游等企业上市,支持农村电商县乡村服务站点建设,支持问题楼盘化解和违建别墅整治。
(五)贴近百姓,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以民生幸福工程为重点,引导财力投向距离老百姓更近的地方,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高质量就业创业工程。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千村人社站服务提升等工作,提升对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等重点群体的服务水平。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
支持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市级安排3.99亿元(含示范区7917万元),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保障房建设,支持课后服务试点和推广工作,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全力做好突发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支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共体、市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等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中心建设。投运200台新能源公交车,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能力。支持太极拳申遗,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支持社保兜底线工程。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的政策衔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
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市级安排6.99亿元(含示范区2953万元),提高政法机关保障水平。做好法、检两院经费体制上划改革工作。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平安焦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管理,着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
大力培植财源建设。建立以主体税种为核心的效益型财政收入考核体系,补齐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发展短板。积极做好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涵养财源。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监管。
全力做大腾挪空间。积极申报特别国债支持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加强专项债谋划储备。建立争取项目和资金清单制度,组织和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综合运用PPP、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支持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3亿元财政体制调节基金,助推县域经济“三起来”示范县建设,对经济发展效益好、质量高的县(市)区给予奖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七)扛牢责任,着力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规范性。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财政分配关系。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研究“零基预算”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推进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健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围绕“支持、服务、保障”的财政工作基本定位,依法理财、为民服务,团结协作、集体奋斗,强化“坦诚、谦和、专业、勤奋”的财政素养,完善内控机制,落实审计监督事项,持续叫响“公开和廉政成为财政人的底气”,激励财政干部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做出新贡献!
名 词 解 释
政府债务 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由省级人民政府自发自还。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零基预算 指不以历史期经济活动及其预算为基础,以零为起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分析预算期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综合平衡,形成预算的预算编制方法。
三保 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将原“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调整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一般性支出 财政部明确的一般性支出范围是指“三公”经费、培训费、宣传费、印刷费、差旅费、信息费等。
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六稳六保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特别国债 指为特定目标发行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国债。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提高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专项债规模。这是继1998年发行2700亿元、2007年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后,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