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焦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上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焦作市财政综合信息网”(http://czj.jiaozuo.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6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1213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加快职能深刻转变,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构筑电子支付“直通车”“安全网”、规范政府采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改善社会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标准化。部门预算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市委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通过党的机关工作网站公开;民主党派向市委统战部申请,通过统战部网站公开。基层单位没有门户网站的向主管部门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积极组织开展纳税人的政策解读、视频培训。在焦作日报和财政局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开展媒体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河南日报、焦作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进大厅感受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氛围;印制发放《漫画减税降费口袋书》、《享受减税降费明白卡》等资料;开展“学减税降费政策得暖心红包大礼”微信红包活动。加强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平台,以及财税、人社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等信息渠道收集减税降费问题,及时会商反馈,限时办结。在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减税降费普惠政策绿色通道,设立专人专岗窗口,提升征纳双方办税缴费效率。
(三)稳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我市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市。我局以此为契机,在全市稳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支付电子化为基础、全链条闭环的财政支付管理系统,构筑了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直通车”和“安全网”,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推动全市财政国库改革创新、财政国库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我局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研究制订了《焦作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规范代理银行系统改造标准,搭建了财政系统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
(四)政府采购,做到规范行为、优化流程、降低成本。我局坚持“只做减法、不做加法”,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结果导向。一是建立供应商库。二是优化申报程序。三是提供免评估、免抵押等服务。我局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同时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减少企业的资金压力。
(五)非税收入管理,智能收费实现“不上门”缴费。 我局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改革,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一是开发“互联网+政务”系统。我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银行先进支付结算工具,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创新,实行政府非税收入银联POS机刷卡缴款,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管理、资金直达财政”的管理目标。我局开发了非税收入网上缴费系统,缴费人只需登录执收单位的收费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后,通过非税代收银行的网上缴款系统,便可将资金直接缴至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保障了征收渠道的畅通。二是创新服务手段。作为全省第一家实行POS机刷卡征收所有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的单位,我局智能收费的步子越迈越大,在全省第一家实行网上缴费、第一家实行微信缴费……POS缴费、网上缴费、手机缴费、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缴费,越来越多的支付方式方便了群众,逐步实现了群众和企业“不上门”缴费。
(六)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财政新闻、财政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评审报告、焦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财政业务数据等诸多方面,其中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36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212条,官方微博76条。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工作,针对群众网上提问做到及时答复,截止目前我局今年共受理政务提问34条,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2 |
1154.4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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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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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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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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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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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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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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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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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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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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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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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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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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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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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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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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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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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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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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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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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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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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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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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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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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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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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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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单位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财政政策。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探索,更好的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