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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解读培训会举行

  

   

  

  为全面贯彻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宣传和解读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会。

  今年11月25日,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焦发〔2019〕24号文),要求到2021年市县提前一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框架和规范约束,焦作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五点内容:一是强调民生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民生政策实施有力有序,促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强调绩效目标前置和同步。确定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无目标、不预算;有目标,必核审”的原则。三是强调绩效监控举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必要的提示和警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四是强调绩效程序规则。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程序规则,完善涵盖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流程。五是强调标准体系与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共享建设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本次培训工作会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副处长张磊莅焦进行政策解读,全面讲解了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1+6”文件体系。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教授讲解了焦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互动解释了相关政策问题。全市财政系统11个县市区财政局主管领导和绩效科、预算科、监督科,以及市财政局预算科、监督科及各业务科室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