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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简 要 分 析


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度持续加快,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仍十分明显,财政收支增速回落压力依然较大。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1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04.15 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59.55亿元,同比下降8.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9.2%。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6亿元,居全省第10位;完成年预算的92.4%,同比增长9.2%,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8位。税收完成99.31亿元,居全省第11位;同比增长6.8%,比全省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2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7%,居全省第12位。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7.4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86.9%,同比增长4.7%,增收1.2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0%。其中:市直完成15.53亿元,同比下降0.7%;示范区完成11.92亿元,同比增长12.7%。四城区完成39.54亿元,完成年预算的93.7%,同比增长10.5%,增收3.7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3%。六县市完成77.61亿元,完成年预算的93.8%,同比增长10.2%,增收7.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17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2.0%,同比下降54.1%,减收47.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36.69亿元,同比下降55.9%,减收46.4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7.0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26.7%,同比下降70.1%,减收39.9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2.4%。六县市完成23.1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72.5%,同比下降24.3%,减收7.4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7.6%。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同比增长10.3%,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7%,同比增长13.1%,增支10.0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2%。其中:市直完成72.79亿元,同比增长15.3%;示范区完成14.29亿元,同比增长3.1%。四城区完成37.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同比增长11.2%,增支3.7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4%。六县市完成154.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3%,同比增长8.5%,增支12.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4.1%,同比下降27.9%,减支18.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31.4亿元,同比下降49.4%,减支30.7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6.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5%,同比下降40.1%,减支17.7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54.8%。四城区完成0.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同比增长62.2%,增支0.0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0.03%。六县市完成2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9.3%,同比下降4.5%,减支1.0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4.9%。

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进度持续加快。11月份,受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和部分非税收入增收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月同比增长8.9%,增收1.0亿元。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6亿元,总量居全省第10位,较上月前移1个位次;完成年预算的92.4%,超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进度提高1.2个百分点,进度居全省第11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同比增长9.2%,高于年度目标1.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8位,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

分级看,进度上,区级完成年预算的93.7%,中站区进度最快,达到95.9%;县(市)级完成93.8%,修武县进度最快,达到94.7%。增速上,区级增长10.5%,增收3.8亿元,中站区增速最高,达到15.3%;县(市)级增长10.2%,增收7.2亿元,温县增速最高,达到11.2%。质量上,区级平均比重达到85.7%,中站区税比最高,达到92.2%;县(市)级平均比重达到70.1%,武陟县税比最高,达到73.3%。

(二)减税效应持续显现。随着减税政策的深度推进,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愈发明显。1-11月份,全市税收同比增长6.2%,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增速分别回落14.9个、2个和0.4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同比下降3.6%,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增速分别回落16.5个、2个和0.8个百分点。

分税种看,13个税种中有6个增长7个下降,增收的税种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长3.7%,增收0.36亿元,主要是房地产业汇算清缴税款增收0.37亿元;资源税增长22.8%,增收0.26亿元,主要是水资源税增收0.1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72.3%,增收7.7亿元,主要是清理欠税补缴税款及企业经营扩张、土地面积增加带动税收增长;土地增值税增长28.6%,增收3.15亿元,主要是加大清算力度、加强对土地投资转让的税收管理及旧房转让缴纳税款;环境保护税增长6.4%,增收276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税上年4月1日起开征,同期基数较小。减收的税种主要是:受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影响,增值税下降3.5%,减收1.1亿元;个人所得税下降27.0%,减收0.8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下降6.2%,减收0.27亿元;耕地占用税下降6.0%,减收0.54亿元;受土地交易低迷影响,契税下降45.6%,减收2.42亿元。

(三)第二产业税收增速回落。1-11月份,全市第二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42.16亿元,同比增长5.3%,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增速分别回落33个、5.3个和3.3个百分点,增速逐月趋缓。工业税收完成33.63亿元,同比下降5.8%,减收2.06亿元,下拉地方级税收增长2.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完成29.12亿元,同比下降2.5%,减收0.75亿元;采矿业完成1.07亿元,同比下降29.5%,减收0.44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45亿元,同比下降20.1%,减收0.87亿元。

建筑业税收完成8.53亿元,同比增长95.7%,增收4.17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4.5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8.5%,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3.8个百分点。

(四)第三产业税收带动力增强。1-11月份,全市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57.34亿元,同比增长10.6%,较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增速分别回升3个、2个和4.6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7.4%,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9.59亿元,同比增长22.2%,增收3.56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3.9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税收完成2.41亿元,同比增长29.5%,增收0.55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6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完成5.51亿元,同比增长86.5%,增收2.56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8个百分点。

(五)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超时间进度1.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3%,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04.34亿元,同比增长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3%,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完成41.76亿元,同比增长9.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43亿元,同比增长20.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37.96亿元,同比增长7.3%;节能环保支出完成9.13亿元,同比增长3.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8.91亿元,同比增长31.1%;农林水支出完成19.84亿元,同比增长2.5%;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7亿元,同比增长87.8%。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215.47亿元,同比增长10.4%。

三、工作建议

总体来看,前11个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均衡入库,运行平稳。临近年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收支管理,确保完成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定信心,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从数据上看,我市收入进度持续加快,增速稳中有升,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态势上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郑焦一体化等政策为我市发展提供了新的突破点和增长点;从资金上看,我市申报的政府债券项目和规模较上年大幅提升,争取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老旧小区奖补资金逐步到位,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定信心,增强定力,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紧盯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一是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紧盯财政收入增长7.5%的预期目标,指导督促县(市)区持续推进综合治税,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多渠道开源弥补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认真梳理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定期通报、上门会商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的督导,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力争全年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7%以上。

(三)发挥职能,全力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标对表找差距、凝神聚力补短板,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做好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聚焦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多渠道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力服务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大攻坚、“四城联创”,百城提质等工作,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活动开展到位,目标责任执行到位。三是确保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政策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及时准确拨付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完善制度,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精神,坚守库款保障底线,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执行年度预算。一是通过调整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平衡财力缺口,合理确定支出保障顺序,优先确保工资发放。二是严禁各级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严禁挪用“三保”支出用于项目建设。三是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借垫国库资金;严禁对未纳入预算的土地储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垫付国库资金。

(五)总结经验,高起点谋划明年工作。一是要抓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预算编制更科学、更精准、更切合实际,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资金保障的有效性。二是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做好重大政策、重大资金、重大改革试点研究工作,为2020年各项工作起好头、迈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积极提高项目入库率,确保我市专项债券分配额度和质量大幅度提升,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