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政府资源性资产以及地方金融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总监,负责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本预算即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一)部门机构设置
国资委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法规科、规划发展科、企业改革改组科、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收益管理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产权管理科、企业党建工作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机关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实有在编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收入9454.55万元,支出总计9454.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59.6万元,增加115.1%。主要原因:上年度国有资本经营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收入合计945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支出合计945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5万元,占4%;项目支出9074万元,占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7.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0.09%,主要原因:人员调任,工资等收入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6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2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19.70万元,占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9.28万元,占82.9%;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占3.92%;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培训费)1.26万元,占0.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养老保险金3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6.6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8.81万元,占1.98%。其中,退休人员文明奖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63%;退休人员采暖补贴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18%;退休干部活动费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02%;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44%;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19%;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07%;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修养费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45%。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医疗保险金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2.3%。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2%。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督(款)行政运行(项)302.28万元,占66.1%;其中,在职人员采暖补贴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88%;工会经费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66%;福利费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83%;在职人员文明奖1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4.2%;月度目标考核奖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6.7%;生育保险费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17%;行政人员及机关技术工人年工资总额13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29.1%;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4.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99%;年终一次性奖金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3.6%;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3.3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7%;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1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3.9%;年度目标考核奖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3.7%;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4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10.55%;工伤保险费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06%;其他特岗津贴补贴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06%。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万元,占5.9%。其中,央企省企合作经费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66%;国企党建工作经费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0.87%;法律顾问费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1.31%;市属国企监管经费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1.53%,物业管理费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1.53%。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督(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豫财企[2017]121号)50万元,占10.9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19万元,占3.9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95万元,基本工资84.01万元、津贴补贴77.26万元、奖金63.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0.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9万元、住房公积金18.19万元、退休费8.45万元、退休干部活动费0.09万元、在职人员公务通讯补贴3.3万元、福利费3.79万元、工会经费3.03万元;公用经费6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劳务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0万元、其他交通费17.8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8997万元 ,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768万元,主要用于三供一业支出;二是国有企业资本资本金注入209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补充企业资本金,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支出;三是其他支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脱困国资监管等支出2136万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2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使用,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资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7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万元,比2018年减少22.3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2019年对机关运行费统计的经济科目进行了调整,不再包含“公务交通补贴”,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表比2018年预算数有明显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27万元,其中支出项目共5个,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国资委固定资产总额70.96万元。包括通用设备54.83万元,专用设备2.6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44万元。通用设备中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6.6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国企(含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