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精神,请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0月24日前上报商务、财政联合验收项目报告。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docx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精神,请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0月24日前上报商务、财政联合验收项目报告。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docx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