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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精神,请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0月24日前上报商务、财政联合验收项目报告。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docx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