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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9月24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脱贫质量和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措施。云南省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财政厅以上率下,加强督导,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强化担当责任意识,在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以高度的使命感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保持资金监管高压态势,为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9年,云南省财政厅以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实施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主线,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理顺职责分工,强化动态监管,推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从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云南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相关材料被转发全国其他省区参考借鉴。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印发《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延伸部署到部门(单位)和乡镇,强调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单位)是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填报和审核绩效数据,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复核抽查。

        二是实施“四同步”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随同项目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同步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云南省财政厅和州市、县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开展审核,着力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实施“全天候”督导。每个工作日云南省财政厅专人对全省各地扶贫绩效信息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督导,第一时间督促各地立行立改。配合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重点审核8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州市,每5个工作日向州市反馈一次问题清单,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核实整改。

        四是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质量。针对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和整合力度大的实际,改变以往财政唱主角的绩效信息代录模式,改由财政部门发起任务,部门(单位)填报绩效信息,财政部门重点复核的绩效信息管理新模式,帮助项目单位加快树立绩效意识,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质量。

        五是加强实地调研。云南省财政厅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地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向财政部请示汇报。同时,通过下发注意事项提醒、制发系统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全省各地上报的问题建立迅速反馈机制。通过综合施策,进一步落实项目部门(单位)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到每一笔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监管职责清晰。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助推了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