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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市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焦财行[2019]4号

焦财行[2019]4号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焦作市市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值班室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焦办文[2013]29号)精神,为维护广大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并对在业余时间加班值班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我局制定了《焦作市市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焦作市市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9月20日    

 


附 件

 

焦作市市直机

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

     

 

 

为规范市直机关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和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值班室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天数每月原则上不能超出日历天数的1/3。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可按照本办法发放加班补助费(加班时间需在3小时以上,含3小时)。

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安排值班的,可按照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费。

三、加班补助费发放标准

1.日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夜间加班),每人每次可发放加班补助费30元;

2.休息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可发放加班补助费50元;

3.每人每月加班补助费发放金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四、值班补助费发放标准

1.夜间值班,每岗每次补助20元;中午休息时间值班每岗每次补助10元。

2.休息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每岗每天补助40元;

五、对出差、会议、监考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等有关事项占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六、值班加班补助费用按月发放,值班加班费发放情况每季度统计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加班值班工作管理,从严控制加班值班补助费用发放。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加班、值班补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出现普发、滥发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单位领导及其当事人纪律处分。

七、市直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市直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实施细则,但不得突破本办法发放标准上限;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管理办法。市直政法部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加班值班补助费发放办法仍按焦人社201815号、16号文件执行。

八、本办法自文发之日起执行,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本办法执行后各单位不准再报销加班就餐等相关费用,有关政策文件同时废止。

 

加班审批表(式样)

 

 

单位名称:

 

加班科室(部门)

 

加班人姓名

 

加班事由

 

加班时间

 

加班地点

 

主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填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