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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8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郜方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合计145.2亿元,实际完成145.5亿元,为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8.8%;税收完成102.3亿元,为预算的107%,同比增长18.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3%;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21.2亿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70.5亿元,实际完成2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2.3%。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1.55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9.5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5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际完成29.6亿元(含示范区11.6亿元),为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7.3%;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3亿元(含示范区12.7亿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下级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8.82亿元(含示范区14.9亿元),实际完成78.77亿元(含示范区1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8.1%。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48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81.4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83.5亿元,实际完成9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8%,同比增长7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78.2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91.5亿元,实际完成8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同比增长48.7%,完成进度较低的原因是考虑到次年财力缺口,预留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资金。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8.8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8亿元(含示范区0.7亿元),实际完成56.8亿元(含示范区1亿元),为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67.5%;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3.7亿元(含示范区0.7亿元),执行中因支出项目增加调整为54.8亿元(含示范区2亿元),实际完成48.3亿元(含示范区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1%,同比增长67.4%,完成进度较低的原因是考虑到次年财力缺口,预留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资金。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6.5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1.35亿元,实际完成1.26亿元,为预算的93.8%,同比增长697.9%,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临时下拨的国有企业改革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资金较多;批准的支出合计1.35亿元,执行中因补助下级等原因调整为7732万元,实际完成77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10%,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同上。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09.5亿元,实际完成122.7亿元,为预算的112.1%,同比增长13.6%;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107.1亿元,实际完成115.8亿元,为预算的108.1%,同比增长11.7%。当年收支结余6.9亿元。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02.3亿元(含示范区0.4亿元),实际完成113.9亿元(含示范区0.7亿元),为预算的111.3%,同比增长13.1%;批准的支出预算101.7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实际完成109.6亿元(含示范区0.4亿元),为预算的107.7%,同比增长10.7%。当年收支结余4.3亿元。

(五)政府债务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91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62.3亿元,其中:市本级78亿元,县(市)区84.3亿元。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未超出核定的债务限额。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2018年,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财政收支取得较好成绩,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重点中心工作推进和民生的改善提高,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推进缓慢、执行率低,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覆盖面小,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到位等。市审计局对市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意见和建议按类别和单位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市财政局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7亿元,为预算的50.3%,同比增长8.1%;税收收入55.6亿元,为预算的49.9%,同比增长8.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3%,同比增长16.5%。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亿元(含示范区6.2亿元),为预算的47%,同比增长7.7%;税收收入5.9亿元(含示范区4.5亿元),为预算的40.3%,同比下降5.7%,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较少,造成与其相关的契税等减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亿元(含示范区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9.4%,同比增长28.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1亿元,为预算的14.8 %,同比下降55.4%,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24.8%,同比增长14.1%。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亿元(含示范区0.2亿元),为预算的12%,同比下降59.3%,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集中在下半年实现;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6亿元(含示范区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24.3%,同比增长42.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暂无收入,主要是企业收入和支出集中在下半年实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8亿元,为预算的50.8%,同比增长17.7 %;支出62.2亿元,为预算的48.7%,同比增长18.7%。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6亿元,为预算的50.5%,同比增长16.8%;支出58.7亿元,为预算的48.5%,同比增长17.5%。

5.政府债务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23.3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84.8亿元,其中:市本级91.2亿元,县(市)区93.6亿元。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未超出核定债务限额。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抓住发力点,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增速和税收比重三个主要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居全省第11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速居全省第13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居全省第11位,增速居全省第7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税收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处于近10年来同期最好水平,居全省第9位,比上年同期和全年分别提升2个和5个位次。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居全省第14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速居全省第8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争取上级资金方面:争取新增债务限额3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亿元。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县支出压力。

2.培育增长点,全力保障重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带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到重点领域。聚焦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多种模式和方式筹措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新河商务区、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大沙河生态修复、太焦和呼南铁路、“四好农村路”、百城提质、“四城联创”等重点项目。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资金投入2.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5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设立总规模6亿元的4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解决企业问题29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4亿元,奖励先进企业122户次4800万元。

3.突出关键点,全力保障重大政策落实。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风险方面,争取转贷再融资债券7.6亿元,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精准脱贫方面,筹措专项资金2.5亿元,争取奖励资金600万元,市县两级投入均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污染防治方面,安排专项资金4600万元,其中大气污染整治方面3000万元,已下达4000万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环保资金6600万元。

4.把握关注点,全力保障财政资金效益。全力做好“三保”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筑牢“三保”支出底线。把保工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及时调控保证各县(市)区工资发放。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清理财政存量资金7.7亿元,其中收回1.3亿元,统筹用于弥补年初预算缺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10.8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11.5%。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费498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费3290万元。全面加强绩效管理,继续对重点民生实事等大额财政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成了对市人社、卫健、交通、教育部门2018年整体支出或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5.找准结合点,全力保障民生持续改善。引导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投向群众最需求的地方,投向距离群众更近的地方。上半年,民生领域支出124.6亿元,同比增长20.1%,较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2.2个百分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亿元,同比增长16.8%,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足额发放到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城市和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8元、16元,每人每月不低于280元、174元。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集中供养孤儿提高到1200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投入教育资金27.7亿元,同比增长16.4%,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支持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755万元,拨付到县(市)区用于棚户区改造。从我市土地收入、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并加快支出进度,上半年拨付9347万元。

6.紧盯突破点,全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财政与国资深度融合后,全面加强了对国有资产、资本的监管。摸清国有资产家底,认真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面梳理汇总我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国有资产数量、经营监管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出报告。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出台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意见,确立“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人事相宜,市场认可和群众认可,依法依规和公开公正”的用人原则,指导国有企业抓班子促和谐、抓经营促发展、抓作风促服务、抓安全促稳定。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人才配置、流动、储备等机制,要求企业在员工招聘使用上,确保依法依规、专业对口、程序规范,财政(国资)控制工资总额。

三、2019年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角、更实的担当、更拼的作风,主动作为、加压奋进,确保财政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一)提升站位,全力保障平稳运行。围绕目标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收支进行认真谋划,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全面分析测算。密切关注省财政厅的指导意见,对比全年目标,动态分析情况,查找财税增长点,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方向。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分析测算,把目标量化到月、量化到企、量化到具体税源,实行时间倒推、任务倒推,做到底数清楚。三是细化落实责任。每周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度,落实逐月、逐企、逐税源目标。

(二)立足全局,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在服务十大工业项目方面,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等,支持重点企业发展,支持大企业集团“1020”和“头雁企业”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企业“三大改造”,大力发展“三新一高”,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多渠道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PPP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在服务百城提质方面,用好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引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积极对接中部崛起战略,有效对接上级政策,持续实施美丽乡村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在争取资金项目方面,组织专门力量向财政部、财政厅汇报沟通,紧盯国家财政政策和资金动态,抓紧时间筛选包装一批顺应发展大势、符合产业导向、切合焦作实际的项目,确保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计划大盘子。

(三)注重实效,全力加强财源建设。加大税源培育力度,逐项分析研究,制订财源培育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一是紧抓税源增长点。围绕化学原料、医药制造等优势行业,加大税源培育力度。紧盯中旅银行和农商行改制等,提升金融业税收比重。二是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谋划下半年及未来3年城区可出让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给结构,激活土地市场,增加土地净收益。三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加油站、专业市场等进行纳税评估和稽查,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四是强化政府性基金投放。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培植财源税源的积极性。五是科学对待减税降费。协调指导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该减的减下去、该收的收上来。

(四)加大力度,全力申报专项债券。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专项债券的组织、申报、跟进、对接工作。一是建立量化考核指标。参照省内各地申报项目水平,组织各县(市)区按照量化标准积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入库项目占申报项目需求的比例不低于20%,资金支付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统计新增项目申报需求、项目入库、资金支付进度等情况,适时通报全市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编印《申报指南》,将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资料要件等政策编制成册,印发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五)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在债务管理方面,积极与郑州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做好投融资平台到期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逾期风险。建立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长效机制,督促各债务主体落实化债方案,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安全区域。在扶贫攻坚方面,强化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在环保攻坚方面,加大对环保治理的投入,加强环保资金监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六)贴近群众,全力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对涉及扶贫、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等民生利益的政策资金,积极筹措,统筹保障,确保及时准确落实到位,让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努力培植财源,防范化解风险,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管理,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谱写焦作高质量发展更加绚丽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