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2019年7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7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4.62                 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2.12亿元,同比下降7.0%,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5亿元,居全省第11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完成年预算的59.1%,同比增长9.1%,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8位,较上月提升5个位次。税收完成65.49亿元,居全省第11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同比增长8.9%,比全省平均增速高2.1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6位,较上月提升1个位次。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8%,较上月占比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7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3.8%,同比增长5.5%,增收0.8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4%;其中市直完成9.65亿元,同比增长2.9%;示范区完成7.35亿元,同比增长9.2%。四城区完成25.71亿元,完成年预算的60.9%,同比增长9.6%,增收2.2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8%。六县市完成49.7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60.2%,同比增长10.2%,增收4.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20.8%,同比下降55.3%,减收24.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8.01亿元,同比下降56.7%,减收23.57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7%,同比增长12.7%,全省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2%,同比增长15.5%,增支6.3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4其中市直完成38.25亿元,同比增长16.3%;示范区完成9.38亿元,同比增长12.3%。四城区完成25.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2%,同比增长19.2%,增支4.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8%。六县市完成1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5%,同比增长10.2%,增支10.5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8.9%,同比下降15%,减支5.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9.3亿元,同比下降37.1%,11.37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收入增速持续提升。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9.1%,超时间进度0.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9.1%,较上月提升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7.2%)高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较上年同期、上月分别提升5个和5个位次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11个县(市)区除马村区、沁阳市以外均完成7月份市定目标任务,马村区总量与目标差距501万元、税收与目标差距715万元,沁阳市总量与目标差距438万元、税收与目标差距5731万元。

(二)税收当月快速增长,累计增速小幅回升。7月当月,全市税收完成9.93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较6月份当月提升14.2个百分点,主要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实现高速增长,四税合计完成6.01亿元,同比增长30.1%,增收1.4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当月增长16个百分点。1-7月份,全市税收完成65.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8.8%,超时间进度0.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9%,较上月提升0.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6.8%)高2.1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6位,较上年同期、上月分别提升4个和1个位次。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8%,较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

(三)二三产业平稳增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拉动作用明显。1-7月份,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完成29.42亿元,同比增长10.0%,增收2.68亿元。其中:工业税收完成22.75亿元,同比下降3.9%,降幅较上月收窄1.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完成19.78亿元,同比下降0.1%降幅较上月收窄1.7个百分点采矿业完成0.63亿元,同比下降48.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33亿元,同比下降11.7%建筑业税收完成6.68亿元,同比增长117.5%,增收3.61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6.0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5.47亿元,同比增长5.3%,增收1.79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0.7亿元,同比增长14.7%,增收1.37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3个百分点。

    (四)财政支出持续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狠抓支出进度,及时拨付教育、城乡社区、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较好的保障了各项重点和民生支出。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78亿元,同比增长12.7%,比全省平均增速(11.6%)高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其中: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32.77亿元,同比增长14%,较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50.88亿元,同比增长12.9%,比全省平均增速(12.4%)高0.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

三、工作建议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三季度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主动作为、加压奋进,为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奠定基础。

    (一)提升站位,全力保障平稳运行围绕目标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收支进行认真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全面分析测算。密切关注省财政的指导意见和其他地市动向,对比全年目标,动态分析情况,查找财税增长点,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方向。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分析测算,把目标量化到月、量化到企、量化到具体税源,实行时间倒推、任务倒推每周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度,落实逐月、逐企、逐税源目标。

    (二)立足全局,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在服务十大工业项目方面,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等,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多渠道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PPP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在服务百城提质方面,用好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引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积极对接上级政策,持续实施美丽乡村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三)注重实效,全力加强财源建设制订财源培育方案,逐项分析研究,推进组织实施。一是紧抓税源增长点。围绕化学原料、医药制造等优势行业,加大税源培育力度。紧盯中旅银行和农商行改制等,提升金融业税收比重。二是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谋划准备下半年及未来3年城区可出让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给结构,增加土地净收益。三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重点对加油站、专业市场等进行纳税评估和稽查,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四是强化政府性基金投放。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培植财源税源的积极性。五是科学对待减税降费。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指导县(市)区落实政策,确保该减的减下去、该收的收上来。

    (四)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在债务管理方面,积极与郑州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做好投融资平台到期隐性债务借新还旧,防范债务的逾期风险。建立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长效机制,督促各债务主体落实化债方案,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安全区域。在扶贫攻坚方面,强化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加强绩效管理;在环保攻坚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支出监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