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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财政收支稳步增长

  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收支管理,狠抓收入质量,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各项增速指标、质量指标均超全省平均水平,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为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7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0.3%,同比增长8.1%,超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8个百分点。税收完成55.57亿元,同比增长8.2%,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6%,比全省平均税比高0.2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8.48亿元,同比增长16.5%,比全省平均增速高3.7个百分点。其中,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24.55亿元,同比增长20.1%,较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2.2个百分点。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45.6亿元,同比增长16.6%,比全省平均增速高2.2个百分点。

    在上半年实现“双过半”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徐州、扬州和省内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市经济发展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财政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按月测算收入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征管部门、县(市)区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定期召开财税部门收入调度会,建立市、县(市)区、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严格兑现各项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最大限度减少收入缺口。完善综合治税数据平台,加强税源分析和研判,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

    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建立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长效机制,对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平台数据实行实时监控;积极测算,通过消减余额、规范列支、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财力等举措,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安全区域。二是大力支持精准脱贫。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定期通报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分析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持续保障开展污染防治。加快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落实“四水同治”要求,支持推进实施南水北调城区段生态保护项目、九渡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全力支持服务焦作发展大局。一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和工业强基工程。综合利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二是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等,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格管理规范PPP项目,加大推进项目落地力度,服务全市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围绕目标任务,积极筹措资金,为“四城联创”“一赛一节”提供财政保障。

    着力提升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认真部署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规范管理系统操作,提升预算编审水平。三是切实抓好绩效考核工作,激励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主动作为和“比学赶超”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切实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一是兜牢兜紧“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各类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资金需求,确保“三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三是加大教育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筹资金、算细账,确保各项政策如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