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五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稳较快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5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97.21 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1.43亿元,同比下降3.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3%;上划省级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41.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2%。全口径税收完成78.05亿元,同比增长4.2%。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6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1.3%,同比增长11.8%,增收6.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2.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8.6%,同比增长28.3%,增收2.6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9%;其中:市直完成7.01亿元,同比增长30.1%;示范区完成5.19亿元,同比增长25.9%。四城区完成17.86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2.3%,同比增长5.9%,增收0.9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6%。六县市完成34.56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1.8%,同比增长9.9%,增收3.1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46.4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1.7%,同比增长10.3%,增收4.32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3.88亿元,同比增长1.9%,占税收的51.4%;小税种完成22.54亿元,同比增长20.8%,占税收的48.6%。非税收入完成18.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0.3%,同比增长15.8%,增收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8.2%。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6.07亿元,同比增长9.8%。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64.62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收入的3.7%,增速(11.8%)居全省第11位,比全省平均增速高2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完成1249.02亿元,同比增长9.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5%。我市税收规模(46.42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7%,增速(10.3%)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平均增速高0.5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1.8%)居全省第9位,较全省平均税比高0.3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5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4.1%,同比下降45.7%,减收11.3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2.17亿元,同比下降47.3%,减收10.94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6.1%,同比增长22.1%,增支21.5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34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4.0%,同比增长32.3%,增支7.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4%。其中:市直完成25.18亿元,同比增长32.5%;示范区完成6.16亿元,同比增长31.7%。四城区完成16.2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9.5%,同比增长23.7%,增支3.1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7%。六县市完成71.3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3.5%,同比增长17.7%,增支10.7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0%。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22.28亿元,同比增长16.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118.9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22.1%)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平均增速高5.9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04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6.0%,同比下降7.9%,减支1.2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2.45亿元,同比下降15.9%,减支2.36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持续回落。5月当月,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影响持续显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增长3.6%,是今年以来的当月最低增速。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60.8%,城市维护建设税下降30.8%,专项收入下降36.9%,行政事业性收入下降48.7%。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1.8%,增速较一季度、上月分别回落3.2个和2.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3%,增速较一季度、上月分别回落10.8个和2.6个百分点。从全省情况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8%,较一季度、上月分别回落4.5个和2.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9.8%,较一季度、上月分别回落4.2个和3.8个百分点。
(二)第二产业税收增速趋缓,建筑业增长较快。1-5月份,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完成21.71亿元,同比增长18.0%,增收3.3亿元。其中:工业税收完成16.65亿元,同比增长1.1%,增收0.18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值税完成7.64亿元,同比下降4.1%,减收0.32亿元。建筑业税收完成5.06亿元,同比增长161.1%,增收3.12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7.4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10.7%,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6.1个百分点。工业方面,制造业完成14.43亿元,同比增长5.4%,增收0.74亿元;采矿业完成0.49亿元,同比下降52.7%,减收0.55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72亿元,同比下降0.2%。
(三)第三产业税收增速提升,房地产业拉动作用明显。1-5月份,全市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25.53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较上月提升8.2个百分点,增收1.8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4.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房地产业实现税收7.21亿元,同比增长21.6%,增收1.28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3.0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完成3.81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收0.32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8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税收完成1.08亿元,同比增长12.4%,增收0.12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3个百分点。
(四)财政支出持续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9亿元,同比增长22.1%,较上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16.2%)高5.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其中:民生领域支出85.1亿元,同比增长32.4%,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6%。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94.3亿元,同比增长18.1%,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15.6%)高2.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增长主要依赖部分小税种和非税收入拉动。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增长11.8%,但主要依靠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增收带动。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57亿元,同比增长75.4%,增收3.26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完成6.13亿元,同比增长64.2%,增收2.4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8.2亿元,同比增长15.8%,增收2.5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与土地相关的税种和部分非税收入多为一次性收入,可持续性不强,难以对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形成长效支撑。
(二)部分县(市)区收入进度不快。1-5月份,县(市)区收入同比增长8.6%,但增速不均衡,进度不快。从增速看,示范区最高达到25.9%,孟州市(16.8%)、武陟县(12.6%)、温县(10.1%)在10%以上,其余县(市)区低于10%。从进度看,沁阳市(39.8%)、修武县(41.3%)、博爱县(41.6%),均不同程度慢于序时进度。从规模看,与2018年底相比,10个县(市)区在全省157个县(市)区排名中,2个持平,8个下降。其中:温县居第104位,与2018年底持平;中站区居第119位,与2018年底持平;沁阳市居第41位,下降6个位次;孟州市居第47位,下降6个位次;武陟县居第48位,下降2个位次;修武县居第54位,下降7个位次;山阳区居第55位,下降7个位次;解放区居第60位,下降6个位次;博爱县居第99位,下降7个位次;马村区居第146位,下降2个位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进度迟缓。1-5月份,受全市土地市场交易清淡,土地出让收入较少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1亿元,占年预算的14.1%,低于序时进度27.6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短收26.38亿元。从全省情况看,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年预算的31.8%,同比增长11.4%。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16位,仅高于鹤壁市、济源市,增速居全省第17位。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7.5亿元,同比下降47.7%,短收17.5亿元,直接造成土地交易契税减收0.7亿元,契税整体下降45.1%。此外,计提的教育、农田水利等非税收入也大幅下降,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造成较大影响,1-5月份已形成缺口0.96亿元。
四、工作建议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落实降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完成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时间任务双过半”。一是强化收支目标管理,着力提高收入质量。科学精准测算收支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征管部门、县(市)区和责任人,坚持日统计、周调度的工作方法,及时解决财税运行中的问题,确保6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年计划的50%以上。二是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增强市场发展后劲。把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督促考评奖惩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做深做实,把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的红利,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三是要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好财力保障。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最大限度减少收入缺口。健全部门之间、市与县区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更大范围实现收入协同和统筹。完善综合治税综合数据平台,加强税源分析和研判,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细化制订年度目标和化解计划,认真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二是持续支持精准脱贫。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据实足额安排小额扶贫信贷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金,综合利用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财政激励政策,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脱贫攻坚。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扶贫专项资金足额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市县两级投入均达到上级考核标准。三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快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健全机制,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落实“四水同治”要求,支持推进实施南水北调城区段生态保护项目、九渡水库等十大重点水利工程,支持开展清河行动和河道提升工程。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一是坚决兜牢兜紧“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全省做好县级保工资专题会议精神,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各类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资金需求,坚决把关于扎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二是要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三是要加快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