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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河南省人社、财政、税务、医保4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