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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四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4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78.22                 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5.27亿元,同比下降1.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3%;上划省级收入0.79亿元,同比增长13.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全口径税收完成63.69亿元,同比增长7.0%。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16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3.3%同比增长13.9%,增收6.3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9.93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1.4%,同比增长35.6%,增收2.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0%;其中市直完成5.78亿元,同比增长56.0%;示范区完成4.15亿元,同比增长14.7%。四城区完成14.3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4.0%,同比增长7.0%,增收0.9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5%。六县市完成27.8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3.7%,同比增长11.3%,增收2.8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38.16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4.3%同比增长12.9%,增收4.36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2%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9.77亿元,同比增长7.8%,占税收的51.8%;小税种完成18.39亿元,同比增长18.9%,占税收的48.2%。非税收入完成14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1.0%同比增长16.8%增收2.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6.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4.47亿元,同比增长12.3%。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52.16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收入的3.6%,增速(13.9%)居全省第10位,全省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完成1032.24亿元,同比增长13.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5%。我市税收规模(38.16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7%,增速(12.9%)居全省第12位,较全省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3.2%)居全省第9位,较全省平均税比高1.7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11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1.6%同比下降38.8%减收7.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9.96亿元,同比下降39.8%减收6.59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8.74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4.4%同比增长25.5%,增支18.05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12亿元,完成年预算的28.4%同比41.0%,增支7.5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4其中市直完成21.05亿元,同比增长42.1%;示范区完成5.06亿元,同比增长36.6%。四城区完成13.1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40.0%同比增长25.1%,增支2.6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8%。六县市完成49.4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7.1%同比增长18.8%,增支7.8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8%。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70.88亿元,同比增长19.4%。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88.74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6%;支出增速(25.5%)居全省第3位,较全省平均增速6.1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7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4.7%同比增长27.0%,增支2.9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1.66亿元,同比增长20.4%,增支1.97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受减税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有所回落4月当月,全市税收收入同比下降9.4%,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8.2%,企业所得税下降14.7%,个人所得税下降16.4%,城市维护建设税下降15.0%,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影响开始显现。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3.9%,较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2.9%,较上月回落8.2个百分点。从全省情况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2.3%,较上月回落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3.6%,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

(二)第二产业税收持续增长,建筑业拉动作用明显1-4月份,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完成19.53亿元,同比增长29.3%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0.9%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6.5个百分点,增收4.4亿元。其中:工业税收完成15.11亿元,同比增长12.8%增收1.72亿元,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4%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5.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采矿业完成0.47亿元,同比下降43.9%减收0.37亿元;制造业完成13.08亿元,同比增长16.1%增收1.81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56亿元,同比增长21.0%增收0.27亿元。

     建筑业税收完成4.42亿元,同比增长158.8%增收2.71亿元,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11.5%,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6.5个百分点,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8.0个百分点

(三)第三产业税收增速下降,房地产业、金融业支撑作用减弱。1-4月份,全市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8.75亿元,同比下降0.7%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8.9%,较上年同期占比下降6.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税收完成2.82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收462万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实现税收5.16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2073万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0.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8.3个百分点。

    (四)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但后期增长压力较大1-4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4亿元,同比增长16.8%,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2.9个百分点,增收2.01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主要是专项收入同比增长37.3%、增收0.47亿元;罚没收入同比增长102.3%,增收1.0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同比增长793.6%、增收0.69亿元。但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力度的加强,以及上年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一次性收入较多,土地收入计提的相关专项收入基数较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后期非税收入增收空间有限,持续增长压力较大。

    (五)财政支出持续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8.74亿元,同比增长25.5%,较上年同期提高12.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19.4%)6.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其中:民生领域支出65.88亿元,同比增长38.0%较上年同期提高31.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2%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68.61亿元,同比增长22.2%,较上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16.6%)5.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对收入持续增长产生较大影响减税降费是今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稳定市场预期、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在年初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外,又出台了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等减税配套措施,预计全年国家将减轻企业税费近2万亿元。具体到我市情况,预计2019年全口径税收收入减收29.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16.26亿元,影响我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增幅15.4个百分点,地方级税收收入增幅15.7个百分点,将明显制约后期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和收入质量的提升。

(二)市直收入短收较多。2018年起,我市实行新的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将大部分市级税源下划县(市)区,市级仅保留城区契税、资源税,税源结构单一。受城区土地和房地产交易下降等因素影响(市直契税同比下降51.0%,房产税同比下降42.7%),1-4月份,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30.2%,低于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较时间进度短收0.5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9.4%,低于时间进度13.9个百分点,较时间进度短收0.7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进度迟缓。1-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11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1.6%,低于时间进度21.7个百分点,较时间进度短收20.78亿元,同比下降38.8%,减收7.03亿元。主要原因是我市土地交易不活跃,土地出让收入增收有限。从全省情况看,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年预算的24.4%,同比增长13.6%。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居全省16位,仅高于鹤壁市、济源市,增速居全省第17位。

    工作建议

二季度,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度学习借鉴徐州、扬州的先进经验,围绕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的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财政的高质量助推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把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督促考评奖惩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做深做实,把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落实到位。最大限度争取政府债券规模,主要用于重大在建工程和民生补短板项目。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政府投资强度不减,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完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措施,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

    (二)加强收入征管,增强增长后劲。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最大限度减少收入缺口。健全部门之间、市与县区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更大范围实现收入协同和统筹。完善综合治税综合数据平台,加强税源分析和研判。巩固好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等传统支柱税源,尽快落实好就地法人化等措施,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加快发展,补齐我市发展短板。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行政成本,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硬约束,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和论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及时消化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效益。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一赛一节、全省百城提质观摩和70周年国庆等重大活动。“三保”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统筹安排本级财力和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优先足额保障全年“三保”支出需求,

    (四)发挥财政调控引导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推进PPP模式发展,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拉动民间投资。完善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高精尖和中小企业的采购力度。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五)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加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测和应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科学调度库款,防止发生支付风险。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支撑,提升内控和监督效果。

(六)加强政策研究,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绩效预算。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