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位于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主要工作内容有:东厢房房顶拆除并新建,东厢房内吊顶、墙面涂料拆除并新建,东侧平屋面防水卷材拆除并重新铺设。
资金来源:市委老干部局结余经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提供的预算书、图纸、施工方案等,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4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按10%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施工方案、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施工方案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380,747.08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32,533.57元,审减金额为48,213.51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部分主要材料价格调整;
2、部分子目、工程量修正。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