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原路通讯设施迁建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原路通讯设施迁建工程,北起S306与焦辉路交叉口,南至人民路、大沙河桥以及中原路与长济高速交叉口与中原路交叉口。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管道全长11.167沟公里,为满足联通、电信、移动三家运行商的业务发展要求,沿中原路新建管道,原架空管道迁改入地,管道用C15混凝土包封,埋管为直径110mm七孔梅花管,过中原路顶管,新建各式人(手)孔99个等。
资金来源:中原路、东海大道管线迁建费用纳入中原路、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总投资(详见焦建〔2018〕197 号文及领导批示意见)。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定额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7年版。取费标准及其它费用均按照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等系列文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和预算书,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0,739,741.4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7,324,885.06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2.定额子目调整;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中不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安全生产费。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