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引沁区加七支渠源沟村水系供水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引沁区加七支渠源沟村水系供水项目位于孟州市槐树乡源沟村,主要工作内容有新建引水斗渠,长度为200米,输水洞长130米,明渠70米,新建进水、节水阀等。
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提供的预算评审申请、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等资料,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并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设计图册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为310,872.42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69,513.79元,审减金额41,358.6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定额子目调整、材料价格调整、施工临时工程费用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1.监理费、基本预备费不属于工程实体内容,不在评审范围,本次审核结果不包含此项内容,由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自行考虑决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