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水务府城水厂工程(一期)电源外线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水务府城水厂工程(一期)电源外线工程,位于人民路北规划长安路东。主要工作内容为:主供电源从焦作变10KV指定间隔出线,全程顶2位管,敷设ZR-YJLV22-8.7/15-3*400高压电缆至府城水厂配电房;备用电源从都市开闭所10KV指定间隔出线,全程顶2位管,敷设ZR-YJLV22-8.7/15-3*400高压电缆至府城水厂配电房。施工38座电缆井。
资金来源:焦发改模拟〔2017〕13号《关于焦作市府城水厂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模拟)》总概算32,776.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626.58万元(电源外线概算600万),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4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6,292,612.9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5,783,160.27元,审减金额509,452.67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