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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救助管理站东配楼改造及消防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救助管理站: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救助管理站东配楼改造及消防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救助管理站东配楼改造及消防工程,位于焦作市救助管理站内,主要工作内容有:东配楼装修改造;新建消防泵房;东配楼、办公楼消防喷淋系统安装等。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133.9万元,单位自筹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救助管理站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资金来源证明,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4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按10%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救助管理站原报预算金额为1,765,155.8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546,916.08元,审减金额为218,239.77元。

本工程审定预算金额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监控工程26000元,应在招标时明示。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部分主要材料价格调整;

2、部分子目、工程量修正。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