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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普济路(新园路—林园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普济路(新园路—林园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普济路(新园路—林园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区。主要工作内容为:人行道铺设的彩色扒砖及基层全部破除,铺设透水砖及基层;局部已铺设的透水砖由于尺寸不符合要求,基层保留仅更换透水砖。人行道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材质;增设树池边石及树池盖板;两侧人行道处增设平石;小路口破损严重的破除基层、面层新做沥青路面;损坏稍轻的原路面铺设沥青面层;更换设计范围内破损的检查井盖、雨水箅。

资金来源:焦发改行二2018342号文,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91.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5.6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4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528,396.3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514,014.10元,审减金额14,382.2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项目中包含100,000.00元的暂列金额,请你单位在招标时明示。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