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原路工程(长济高速-省道104)段侧分带及人行道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原路工程(长济高速-省道S104)段,位于市东南部,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人民路,南至S104省道改线段(现更名为G327),沿线穿越大沙河及长济高速等。
本次项目主要为沿线侧分带及人行道绿化,主要栽植乔木有银杏、大叶女贞、法桐等,灌木有紫叶李、西府海棠、海桐球、金叶女贞等。
资金来源未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市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评审申请函、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配套规范、《河南省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4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设计图册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743,855.4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530,303.56元,审减金额213,551.88元。
五、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应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原则上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六、审减(增)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调整;
2.主材价格调整。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