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及警用直升机起降场综合项目场区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及警用直升机起降场综合项目场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焦作市人民路向西延伸线南侧,项目北临人民路,东临海华路,南临科技路。工程内容包括:场区道路及铺装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及路灯照明工程、弱电及自动报警系统、给水及雨污水工程等。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发改委批复,焦发改行二〔2016〕136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13321.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072.33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报预算金额为28,625,691.19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6,338,847.40元,审减金额2,286,843.79元。
本工程预算金额中包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应在招标时明示。
其中:暂列金额2,000,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气象场设备暂按70,000元、升旗台汉白玉栏板暂按5,500元、升旗台汉白玉望柱暂按24,000元、升旗台汉白玉异形收边暂按4,400元、升旗台台阶处汉白玉斜板暂按9,600元、不锈钢旗杆制安暂按3,000元、电动伸缩门制安暂按500,000元;
材料暂估价:1A#箱式变电站暂按212,000元/座、1B#箱式变电站暂按182,000元/座、2A#箱式变电站暂按185,000元/座、2B#箱式变电站暂按232,000元/座、分配线架暂按1,200元/架、总配线架暂按8,500元/架、红外对射发射器TX暂按155元/套、红外对射接收器RX暂按155元/套、室外球型摄像机暂按1,850元/台、室外枪型摄像机暂按810元/台。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价格指数调整;
2、部分主要材料价格调整;
3、部分工程量、定额子目修正。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