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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群众健身路段路灯改造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体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群众健身路段路灯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群众健身路段路灯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安装8个照明灯,路灯灯杆高度为12米,LED光源6*200W灯光,包含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等配件,基础为C30混凝土浇筑,落地式配电箱8台,接地装置八套等。

资金来源为体彩公益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体育局提供的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预算书,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3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体育局原报预算金额为262,308.5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39,199.77元,审减金额23,108.77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2018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