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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室外雨、污水改造项目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室外雨、污水改造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室外雨、污水改造项目,位于丰收路南校区院内,由于学校原管道老旧,现需重新铺设管道。主要建设内容:校园内污水管及雨水管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新建50立方混凝土化粪池1座、100立方混凝土化粪池1座,运动场新建成品排水沟约360米,设置检查井等。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的预算评审申请、施工图、预算书等资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并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设计图册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报预算金额为2,143,182.68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645,494.83元,审减金额为497,687.85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修改、调整定额子目;

2.本预算不含恢复混凝土路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期自行考虑。

六、重要情况说明:

本项目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招投标中明示。

 

 

 

 

 

2018814